醫美整形

美醫誌 ME Media:亞洲醫美整形新媒體|豐富資訊輕鬆查醫病溝通零距離

搜尋肺炎疫苗共有4筆結果

  •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開放預約接種

    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摘要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9日表示,「COVID-19疫苗施打意願登記與預約系統」第三輪的意願登記已於19日中午12時截止,全國約有887萬人登記,其中約495萬人有意願接種AZ疫苗。     COVID-19疫苗施打意願登記與預約系統自今(20)日上午10時起,將針對第六、八、九、十類及1973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民眾,約170萬人會陸續收到簡訊,預約接種期程至7月22日中午12時截止;本輪可接種疫苗為AZ疫苗,施打期間為7月23日~7月29日,籲請民眾準時前往接種。未來將視疫苗到貨量,每週二發送簡訊,提醒民眾預約接種。如接獲簡訊,但沒有完成預約者,將自動加入下一次簡訊通知名單。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該系統平臺自19日中午12時以後將先暫停意願登記,後續視疫苗新到貨量後重開意願登記。此外,重新開啟後,增勾或改勾AZ疫苗者,將於第三輪意願登記接種AZ疫苗之495萬人優先處理後,再接續處理。   指揮中心提醒,請民眾須先於「COVID-19 公費疫苗預約平台」完成意願登記,才能在接到簡訊通知後進行預約。系統平臺會按疫苗分配情形、參照民眾登記之意願,通知符合預約資格的民眾,收到簡訊通知者才可進行下一步預約接種。尚未收到簡訊的民眾,會於後續符合預約資格後,收到簡訊通知,所有資料皆會完整保存,請民眾放心。   指揮中心強調,「COVID-19疫苗施打意願登記與預約系統」是為了建立讓大量疫苗接種能依序且穩定有效推行的機制,中央與地方腳步一致,加強推動疫苗接種,提升群體保護力,守護國人健康。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7.20

  • 衛福部核准高端MVC-COV1901新冠肺炎疫苗專案製造

    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摘要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為積極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疾病(以下簡稱COVID-19)疫情防疫需求,於110年7月18日邀請國內化學製造管制、藥學、毒理學、臨床醫學、公衛、法律及醫學倫理專家召開會議,討論高端MVC-COV1901新冠肺炎疫苗(以下簡稱高端疫苗)專案製造申請案。     經過一天充份的審查與討論,鑑於高端疫苗的中和抗體數據已證明不劣於國人接種AZ疫苗的中和抗體結果,達成食藥署公告之「新冠疫苗專案製造或輸入技術性資料審查基準」要求,且安全性數據顯示無重大安全疑慮:   1. 高端疫苗組與AZ疫苗組之原型株活病毒中和抗體幾何平均效價比值(geometric mean titer ratio, GMTR)的95%信賴區間下限為3.4倍,遠大於標準要求0.67倍。   2. 高端疫苗組的血清反應比率(sero-response rate)的95%信賴區間下限為95.5%,遠大於標準要求50%。   基於疾病管制署認定國內確有疫情及疫苗緊急公共衛生需求之前提,評估整體醫療利益與風險平衡,與會專家出席21人,主席不參與投票,18人同意,1人補件再議,1人不同意。   食藥署依「藥事法第48條之2規定」,核准高端疫苗專案製造,適用於20歲以上成人之主動免疫接種,接種兩劑,間隔28天,以預防COVID-19。另針對專家會議建議,該疫苗於專案核准製造期間,藥商須每月提供安全性監測報告,並於核准後一年內檢送國內外執行疫苗保護效益(effectiveness)報告,以保障國人用藥安全。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7.19

  • 新冠肺炎疫苗須依循指揮中心所訂之接種順序依序施打

    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日澄清,有關媒體報導某臺北診所開放民眾連夜施打 COVID-19疫苗案,指揮中心重申,有關現階段COVID-19疫苗之撥配,係由各地方政府統籌分配予所轄合約醫療院所,針對於合約醫療院所提供接種服務,應符合目前公費接種對象優先順序,雙北地區以第一類至第三類未曾接種第一劑疫苗的醫事、防疫人員及高接觸風險者為優先接種對象;雙北以外之縣市,則以未曾接種疫苗的第一類醫事人員為接種對象,並將視疫苗接種進度,逐步開放至第二、三類及機構對象。另針對3月22日至4月11日已完成第一劑之公費對象,於間隔10至12週後,開放接種第二劑。   指揮中心說明,針對媒體所報導之情事,已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進行瞭解及處理,另指揮中心聲明,合約醫療院所提供接種服務應符相關規範,並落實感染管制相關指引,同時應規劃維持社交距離避免群聚感染。如經查執行其接種作業有違指揮中心相關接種政策或實施對象者,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9條處以30萬至200萬罰鍰;也再次強調中央與地方「標準一致、做法一致、腳步一致」防疫原則,各地方政府及醫療院所依據指揮中心所訂之 COVID-19疫苗接種順序,進行施打作業。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6.10

  • 網傳「政府不願購買某公司COVID-19 疫苗」 指揮中心說話了

    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摘要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0日嚴正澄清表示,從未有「購買某公司3,000萬劑COVID-19疫苗」一事,因此近日網路流傳「政府不願購買某公司3,000萬劑COVID-19疫苗」等訊息均為不實訊息,請民眾勿再轉傳與散布,以免觸法遭罰。       指揮中心重申,疫情相關資訊以指揮中心公布為主,民眾接獲來源不明的訊息時,應先進行查證,勿隨意散播、轉傳,以免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法最高可罰300萬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 指揮中心澄清,網傳「不購買某公司COVID-19疫苗」是假訊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 民眾勿散播不實訊息,以免觸法受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5.20

美醫誌粉絲團

顧問醫師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 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