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疫苗接種共有24筆結果
文/美醫誌綜合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日澄清,有關媒體報導某臺北診所開放民眾連夜施打 COVID-19疫苗案,指揮中心重申,有關現階段COVID-19疫苗之撥配,係由各地方政府統籌分配予所轄合約醫療院所,針對於合約醫療院所提供接種服務,應符合目前公費接種對象優先順序,雙北地區以第一類至第三類未曾接種第一劑疫苗的醫事、防疫人員及高接觸風險者為優先接種對象;雙北以外之縣市,則以未曾接種疫苗的第一類醫事人員為接種對象,並將視疫苗接種進度,逐步開放至第二、三類及機構對象。另針對3月22日至4月11日已完成第一劑之公費對象,於間隔10至12週後,開放接種第二劑。 指揮中心說明,針對媒體所報導之情事,已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進行瞭解及處理,另指揮中心聲明,合約醫療院所提供接種服務應符相關規範,並落實感染管制相關指引,同時應規劃維持社交距離避免群聚感染。如經查執行其接種作業有違指揮中心相關接種政策或實施對象者,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9條處以30萬至200萬罰鍰;也再次強調中央與地方「標準一致、做法一致、腳步一致」防疫原則,各地方政府及醫療院所依據指揮中心所訂之 COVID-19疫苗接種順序,進行施打作業。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6.10
文/美醫誌綜合報導 摘要 有關COVID-19疫苗放置臺北市醫院,提供中央造冊之外國使節等施打一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日表示,因特殊情形必要出國者,可由各該主管機關提具需求說明、預估接種人數及時程,向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專案方式,申請接種公費COVID-19疫苗。目前已專案申請接種對象包括我國因外交或公務需求奉派出國者、代表我國出國之運動員或參賽選手等。另基於互惠原則,駐臺外交人員及其在臺眷屬亦屬專案同意接種對象。針對此類專案指揮中心會視疫苗進口期程及供應量整體評估提供。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考量該類專案對象其工作地點多位於臺北市,且其工作性質需分批次接種,故依專案需求,撥配疫苗至單位指定院所,提供該類對象接種;目前撥配及接種狀況如下: 一、疾病管制署庫存30瓶,係供該署尚未接種第一劑及須接種第二劑之防疫人員接種,本週預計接種30人次,並依照業務安排陸續完成接種。 二、三軍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計配送70瓶,提供國軍協助防疫旅館消毒之化學兵接種,已全數接種完畢。 三、臺北市立仁愛醫院計配送180瓶,係提供華航機師及機組員接種,截至目前約250人尚未接種,預計本週完成接種。 四、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計配送100瓶,供總統護衛等國安人員接種,截至目前,尚有250人未接種,庫存14 瓶,預計本週完成接種。 五、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係提供食品藥物管理署員工接種,已全數接種完畢。 六、臺大醫院配送20瓶,供指揮中心委託研究計畫之研究對象使用,已全數接種完畢。 七、指揮中心另請臺北市榮民總醫院協助接種外交使節、因公務需求有必要出國者及代表國家出國之運動選手疫苗接種事宜,目前約400人還未接種。 指揮中心強調,針對上述指揮中心同意列冊施打對象,總計配送650瓶疫苗,目前已接種共計5,400人次,尚未接種為1,200人次。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6.09
文/美醫誌綜合報導 摘要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6日澄清,有關5日公布之「自6月7日起,請合約醫療院所免費提供民眾接種公費COVID-19疫苗服務」新聞稿之內容,是指因應國內疫情嚴峻,指揮中心自6月7日起將依序提供符合「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之公費對象免費接種疫苗,相關施打順序將由指揮中心依據專家會議規定計畫,評估群體風險性,陸續開放施打。 指揮中心表示,現階段開放之公費接種對象,以雙北地區屬於第一類至第三類未曾接種第一劑疫苗之醫事、防疫人員及高接觸風險者為優先接種對象;雙北以外之縣市則以未曾接種疫苗之第一類醫事人員為接種對象,並將視疫苗接種進度,逐步開放至第二、三類及機構對象。目前尚未開放之公費對象,也將於後續儘快開放公費接種。 指揮中心強調,防疫相關政策皆秉持中央與地方「標準一致、做法一致、腳步一致」防疫原則,推動各項措施,也請相關單位及民眾主動積極配合,與政府共同努力,嚴守社區防線。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6.08
文/美醫誌綜合報導 摘要 近日網路流傳「疫苗為了防腐加入了汞和鋁,打多了就會自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5日嚴正澄清,我國進口疫苗均經國際合法認證,絕不含有毒物質,該則不實網路言論疑似境外人士刻意且惡意散布,企圖干擾我國防疫工作。 指揮中心表示,疫苗接種後,可能出現反應主要為接種部位疼痛,通常於數天內消失,其他可能反應包含疲倦、頭痛、肌肉痠痛等,但絕無傳言所稱導致自閉症的情形,請民眾切勿輕信。 指揮中心強調,散播假訊息構成犯罪,會被判處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或併科三百萬元罰金。提醒民眾,收到來路不明訊息多加留意、查證,切勿轉傳散播,以免觸法。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