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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美醫誌編輯部報導 摘要 今年6月,林小姐於北市醫美診所接受抽脂回填手術後,發生急性腎衰竭、休克合併多重器官衰竭,如今每週需洗腎3次,大幅影響生活。今(9/4)在立委陳昭姿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揭露該診所的醫療疏失及後續處理,並邀請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衛福部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劉佳萍出席。 林小姐表示,因身形偏瘦,希望改善臉頰凹陷,決定至台北市松山區某醫美診所手術,今年6月21日在醫師建議下接受威塑抽脂填補,但術後全身癱軟,必須由他人攙扶離開診所,診所告知是麻醉未消退的正常反應,但返家後她持續高燒、嘔吐、意識恍惚,無法正常如廁,最終被緊急送醫。雖撐過病危,但林小姐指出,如今她必須每週3次規律洗腎,雙腿也留下大面積疤痕、腳趾壞死,生活難以自理,後續是否能恢復腎功能仍待醫療評估。 林小姐丈夫表示,事發後診所與醫師互相推卸責任,診所聲稱主治醫師只是「租借場地」,主治醫師則指責是麻醉醫師用藥不當,要求家屬自行提告麻醉醫師。此外,手術費用高達35萬元,卻是以現金支付,診所至今未開立收據,家屬甚至無法取得正式付款證明。事後談賠償事宜時,主治醫師提出第一期賠償金額為150萬,醫美診所則認為跟他們無關,只願賠償50萬元,並要求簽下保密協議。 陳昭姿指出,無論醫師與診所間是雇傭還是承攬關係,對病人而言,醫療契約的締結對象始終是診所,醫事司能否認同診所僅以「租場地、租開刀房」之名,便規避所有醫療責任。陳昭姿提出,HES類成份藥品屬於需要做風險管理計劃的藥品,這類藥品規範嚴格,用於抽脂手術是否恰當,要求主管機關調查並整頓醫美產業亂象。 衛福部醫事司劉玉菁回應,此案已往司法跟行政兩途並行方式,進行責任釐清及違規事實查明,倘若牽涉刑、民法過失責任,最終由司法單位做認定;而行政部份已有先進行查處,北市衛生局於本月2日台北市衛生局接獲通報,昨已前往該診所蒐集資料及查核。 劉玉菁表示,有考慮美容醫學手術對民眾生理風險較大,所以除了一般法規外,另在特管辦法中有特別對施術者的資格做要求,也要求醫療機構若要做抽脂、自體脂肪移植等特定美容醫學手術,必須先提報計劃給衛生局取得登記核准,診所才可執行,且執行醫師也有特定資格要求、訓練加強,以及緊急後送計劃等,若後續查明診所違反相關規定,將予以嚴懲。 關於醫療責任的釐清,劉玉菁提到,法規規定醫療機構開業登記時,一定要有負責醫師,負責醫師必須負起所有督導責任,因此就管理層面,負責醫師仍應負起責任。至於醫療行政管理部份,發現醫師並沒有執業登記在這家診所,法規上允許事先報准到另家機構執業,衛生局會查明是否有依法報備,否則會依法開罰。 關於HES成份藥品的部份,衛福部食藥署劉佳萍說明,食藥署對於HES成份藥品有核准適應症和禁忌症,並要求加註特殊警語,敗血症等重症病人勿使用,因使用該藥品可能增加致死率及接受腎臟替代療法血液透析的風險,除非無其他合適替代療法可用,勿使用該藥品。 北市衛生局於9月3日派員前往該診所稽查,發現診所現場設置變更未依醫療法規定辦理登記,將依法開罰。家屬指稱未開立醫療收據的部份,涉違反《醫療法》22條規定,如經查屬實,逕依醫療法第101條規定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至於是否未依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也已通知該診所至北市衛生局說明。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將依法嚴謹調查並追究相關責任,針對醫美診所加強以下措施,以維護民眾就醫權益: 1.每年針對基層醫療機構進行督導考核(考核項目包含診所是否有執行全身麻醉、診所醫事人員是否有取得有效期限急救證照及診所是否有執行美容醫學業務) 2.辦理「提供美容醫學服務診所之專案稽查計劃」,針對違規及高危診所進行查核。 3.於北市衛生局網站(https://reinmy1413.pse.is/7evryy)公告本市申請登記核准執行特定美容醫學手術之醫療機構。 4.針對違反醫療法規定之診所,經裁罰後於網站(https://reinmy1413.pse.is/7evs8x)公告,必要時予以列管。 延伸閱讀 文章|醫美整形常見麻醉!靜脈麻醉是什麼?敷麻藥不一定安全? 影片|記住這3個圖案,醫美前一定要知道!擔心整形手術後遺症?必做認證功課!外國朋友也適用!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5.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