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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罰鍰共有4筆結果

  • 年後開工迎商機,衛生局公布餐飲業自主管理重點

    文章/美醫誌綜合報導      摘要  農曆春節連假結束,各行各業陸續開工,餐飲業也迎來年後用餐人潮。為維護市民飲食衛生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特別提醒食品業者於復業之際應優先落實「食材、環境、人員」三大自主管理重點,主動檢視作業場所衛生狀況,共同打造安心的用餐環境。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指出,餐飲業者於年後開工時,建議優先檢視下列事項:   一、盤點食材效期與保存狀況:長假期間庫存食材可能已接近或逾有效日期,業者應於開業前詳細盤點並檢視效期,若發現逾期或變質食材,應即刻予以報廢;而新進貨之食材則應落實「先進先出」或「先到期先出」原則,確保食材新鮮度。   二、強化環境清潔與設備保養:作業場所經過連假停工,建議業者於恢復作業前進行全面性清潔消毒,特別留意死角縫隙以防病媒滋生;同時應確認冷藏、冷凍設備運轉溫度是否符合規定(冷藏7℃以下、冷凍-18℃以下),維持良好的衛生條件。   三、落實人員健康與衛生管理:從業人員如有發燒、腹瀉、嘔吐、呼吸道症狀等身體不適情形,應主動告知管理人員並暫停從事接觸食品之工作,待症狀緩解或就醫評估後再行復工;同時確認手部清潔與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及口罩,落實個人衛生管理,並建議年後為從業人員複習相關食品衛生操作技能,確保從業人員皆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範。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強調,餐飲業者平日應持續依循「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作業,透過落實自主管理,不僅能提升服務品質與商譽,也能讓消費者吃得更安心。若於現場查獲逾期食品,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將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衛生局特別提醒食品業者務必於開工前檢視庫存食材,避免開工即受重罰。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7108。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6.02.23

  • 中藥悉心選,健康有保障,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4年中藥材抽驗結果

    文章/美醫誌綜合報導      摘要  為維護民眾購買中藥材的衛生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114年中藥專案抽驗計畫至本市中藥販賣業藥商、中醫醫療機構,抽驗市售中藥材共計55件,產品標示檢查皆符合規定,3件品質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     此次抽樣市售55件中藥材產品,除依「中藥材飲片之標籤或包裝應標示事項處理原則」查核標示外,也針對品質進行檢驗,依藥材屬性檢驗項目包含藥材鑑定、重金屬、二氧化硫、農藥殘留及黃麴毒素。   經查核55件中藥材產品標示皆符合規定,其中1件「何首烏」及2件「天花片」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鑑定檢驗指標成份及基原不符規定,另本局續驗天花片二氧化硫含量檢出441ppm及579ppm不符限量基準(400ppm),已移請來源廠商所轄衛生主管機關依法核處。       圖片來源: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市售中藥材來源不一及習用名稱差異,以致中藥材有同名異物或同物異名的現象,甚至有混淆誤用的情形。基於民眾用藥安全的考量,藥材的選用必須藉由中藥材的外觀與顯微鏡鑑別,確認正確的基源,以達應有的臨床療效,中藥材摻雜異物的情形,屬藥事法所稱「劣藥」,依藥事法第21條第3項及第90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劣藥者,可處新臺幣1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販賣、供應或調劑者,可依同法處新臺幣3萬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市民,選購與使用中藥材時,務必遵守以下五大安全口訣:「停、看、聽、選、用」,停偏方,請避免使用來路不明的偏方或未經檢驗的中藥材,亦勿攜帶國外未檢驗產品回台分享,以免危害健康;看中醫,身體不適時,請至合法中醫院所就診,由專業中醫師診療,切勿自行用藥;聽仔細,請依照中醫師或藥師的指示服用,不得任意增減劑量或與他人共用藥材;選合格,務必至領有藥商許可執照的合格店家購買中藥材,避免在網路或不明管道購買;用對藥,使用前請確認包裝標示完整,包括:品名、重量、廠商、地址、製造/有效日期、批號、產地、炮製方式、保存方式及注意事項等,以為維護自身及家人用藥安全。   本次稽查結果,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查詢相關訊息。倘要了解更多有關中醫藥相關資訊,可上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網站(https://dep.mohw.gov.tw/DOCMAP/mp-108.html)查詢。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5.12.24

  • 新冠肺炎疫苗須依循指揮中心所訂之接種順序依序施打

    文/美醫誌綜合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日澄清,有關媒體報導某臺北診所開放民眾連夜施打 COVID-19疫苗案,指揮中心重申,有關現階段COVID-19疫苗之撥配,係由各地方政府統籌分配予所轄合約醫療院所,針對於合約醫療院所提供接種服務,應符合目前公費接種對象優先順序,雙北地區以第一類至第三類未曾接種第一劑疫苗的醫事、防疫人員及高接觸風險者為優先接種對象;雙北以外之縣市,則以未曾接種疫苗的第一類醫事人員為接種對象,並將視疫苗接種進度,逐步開放至第二、三類及機構對象。另針對3月22日至4月11日已完成第一劑之公費對象,於間隔10至12週後,開放接種第二劑。   指揮中心說明,針對媒體所報導之情事,已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進行瞭解及處理,另指揮中心聲明,合約醫療院所提供接種服務應符相關規範,並落實感染管制相關指引,同時應規劃維持社交距離避免群聚感染。如經查執行其接種作業有違指揮中心相關接種政策或實施對象者,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9條處以30萬至200萬罰鍰;也再次強調中央與地方「標準一致、做法一致、腳步一致」防疫原則,各地方政府及醫療院所依據指揮中心所訂之 COVID-19疫苗接種順序,進行施打作業。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6.10

  • 戒菸抗疫下一步 關閉防疫缺口「戶外吸菸區」

    文/美醫誌綜合報導      摘要  近期疫情嚴峻,全國升級為三級警戒,民眾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一經查獲有違反情事,不再勸導,逕予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裁罰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然而仍能看到吸菸者在戶外吸菸區吸菸,這種行為除了可能面臨罰鍰外,吸菸者也會讓自己處於染疫風險中,吐出的二手菸霧容易讓路過民眾擔心是否有染疫的疑慮,萬一吸菸者不幸確診,會增加路過民眾的染疫風險。     國民健康署呼籲全國的公司老闆或場所管理者,於三級防疫期間暫時關閉戶外吸菸區,以避免員工或民眾因吸菸而成為防疫缺口,並多多鼓勵吸菸者趁此機會戒菸,即刻撥打免費且專業的戒菸專線0800-63-63-63。     吸菸增加罹患新冠肺炎(COVID-19)重症的風險   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吸菸會增加感染新冠病毒的風險,且如受到病毒感染,更容易引發重症或死亡:   1.吸菸者可能會透過手指與菸品、嘴唇間的頻繁觸碰而增加病毒接觸傳染的可能性,病毒也會透過吸菸者吐出的的二手菸霧傳染給旁人。   2.吸菸會破壞肺部細胞,長期吸菸會使肺功能下降或罹患慢性呼吸系統疾病,如果再被病毒感染,容易發展為重症。   3.吸菸會破壞免疫系統,降低身體抵抗病毒的能力。   4.吸菸者更容易罹患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1,而慢性病者是新冠肺炎重症或死亡的高危險族群。   5.吸菸者因感染新冠肺炎(COVID-19)而罹患重症及死亡的風險要比非吸菸者高出40~50%。     遠離COVID-19,從承諾戒菸開始,讓戒菸專線幫助您   戒菸的路上難免會遭遇到困難,總是因為各種理由放棄戒菸,但在這疫情嚴峻的時刻,為了保護自己及全家人的健康,減少染疫和重症風險,沒有理由不戒菸,請給自己再次戒菸的機會,告訴自己為了避免染疫,一定要戒菸。疫情期間,不用到醫療院所,可利用免付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Line ID:tsh0800636363),有專業諮詢人員會提供您便利、隱密的戒菸諮詢,並與您共同討論及規劃專屬的戒菸計畫,協助您克服生理戒斷症狀,挺過戒菸過程中的不適,放下菸,現在正是時候。       參考資料: 1. WHO statement: Tobacco use and COVID-19. 2. WHO/Europe. Coronavirus (COVID-19) and tobacco use. 3. People with Certain Medical Conditions 4. WHO. WHO supports people quitting tobacco to reduce their risk of severe COVID-19.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6.09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 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