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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悉心選,健康有保障,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4年中藥材抽驗結果

2025-12-24

文章/美醫誌綜合報導
 


中藥悉心選,健康有保障,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4年中藥材抽驗結果
 
 摘要 
為維護民眾購買中藥材的衛生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114年中藥專案抽驗計畫至本市中藥販賣業藥商、中醫醫療機構,抽驗市售中藥材共計55件,產品標示檢查皆符合規定,3件品質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
 

 

此次抽樣市售55件中藥材產品,除依「中藥材飲片之標籤或包裝應標示事項處理原則」查核標示外,也針對品質進行檢驗,依藥材屬性檢驗項目包含藥材鑑定、重金屬、二氧化硫、農藥殘留及黃麴毒素。
 
經查核55件中藥材產品標示皆符合規定,其中1件「何首烏」及2件「天花片」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鑑定檢驗指標成份及基原不符規定,另本局續驗天花片二氧化硫含量檢出441ppm及579ppm不符限量基準(400ppm),已移請來源廠商所轄衛生主管機關依法核處。
 

 

中藥材 
圖片來源: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市售中藥材來源不一及習用名稱差異,以致中藥材有同名異物或同物異名的現象,甚至有混淆誤用的情形。基於民眾用藥安全的考量,藥材的選用必須藉由中藥材的外觀與顯微鏡鑑別,確認正確的基源,以達應有的臨床療效,中藥材摻雜異物的情形,屬藥事法所稱「劣藥」,依藥事法第21條第3項及第90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劣藥者,可處新臺幣1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販賣、供應或調劑者,可依同法處新臺幣3萬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市民,選購與使用中藥材時,務必遵守以下五大安全口訣:「停、看、聽、選、用」,停偏方,請避免使用來路不明的偏方或未經檢驗的中藥材,亦勿攜帶國外未檢驗產品回台分享,以免危害健康;看中醫,身體不適時,請至合法中醫院所就診,由專業中醫師診療,切勿自行用藥;聽仔細,請依照中醫師或藥師的指示服用,不得任意增減劑量或與他人共用藥材;選合格,務必至領有藥商許可執照的合格店家購買中藥材,避免在網路或不明管道購買;用對藥,使用前請確認包裝標示完整,包括:品名、重量、廠商、地址、製造/有效日期、批號、產地、炮製方式、保存方式及注意事項等,以為維護自身及家人用藥安全。
 
本次稽查結果,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查詢相關訊息。倘要了解更多有關中醫藥相關資訊,可上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網站(https://dep.mohw.gov.tw/DOCMAP/mp-108.html)查詢。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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