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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共有22筆結果
文/美醫誌綜合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日澄清,有關媒體報導某臺北診所開放民眾連夜施打 COVID-19疫苗案,指揮中心重申,有關現階段COVID-19疫苗之撥配,係由各地方政府統籌分配予所轄合約醫療院所,針對於合約醫療院所提供接種服務,應符合目前公費接種對象優先順序,雙北地區以第一類至第三類未曾接種第一劑疫苗的醫事、防疫人員及高接觸風險者為優先接種對象;雙北以外之縣市,則以未曾接種疫苗的第一類醫事人員為接種對象,並將視疫苗接種進度,逐步開放至第二、三類及機構對象。另針對3月22日至4月11日已完成第一劑之公費對象,於間隔10至12週後,開放接種第二劑。 指揮中心說明,針對媒體所報導之情事,已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進行瞭解及處理,另指揮中心聲明,合約醫療院所提供接種服務應符相關規範,並落實感染管制相關指引,同時應規劃維持社交距離避免群聚感染。如經查執行其接種作業有違指揮中心相關接種政策或實施對象者,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9條處以30萬至200萬罰鍰;也再次強調中央與地方「標準一致、做法一致、腳步一致」防疫原則,各地方政府及醫療院所依據指揮中心所訂之 COVID-19疫苗接種順序,進行施打作業。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6.10
文/美醫誌綜合報導 摘要 慢性精神病患者,如思覺失調症或躁鬱症,通常容易反覆發病且易功能退化。目前健保是以精神科復健體系來協助有復健潛能的個案,提供良好醫療品質及減少失能;但無復健潛能的個案,因失能所造成的功能下降(如無法獨立生活:自行處理家務、交通或金錢管理等),現行醫療體系往往不足以提供完整的後期照護,造成家庭負擔與社會損失。由於國人平均餘命持續增加及精神醫療進步,慢性精神疾病患者面臨老化所需之長期照顧需求就更迫切。 現行「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服務對象已涵括49歲以下失能之身心障礙者,「精神病人」亦在服務對象範圍,因此慢性精神疾病患者若有失能亦得申請補助長照相關服務項目。然而,目前精神病人接受長照服務及補助機構提供精神病人失能服務量能仍不多,主要是目前的補助標準及服務項目多依肢體障礙患者來設計,慢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家屬的需求較易被忽略。 衛生福利部有鑑於此,109年於7個縣市試辦「精神病人長期照顧示範計畫」。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與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合作,在松德院區成立臺北區「精神病人長期照顧服務中心」,目標係解決現有長照服務體系提供慢性精神病患服務所面臨之問題,以增加現有長照服務體系對於此類個案服務之接受度及服務意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精神科醫師陳文瑩解釋,此計畫內容包含:提供慢性精神病患之個案管理、訓練長照服務員精神長照之相關識能、協助精神長照服務的專業評估規劃及轉介、輔導精神病人長期照顧據點辦理延緩失能之活動並發展多元化且社區型家屬照護課程與支持性團體。 臺北市精神長照中心自109年8月開辦迄今,中心收案個案管理超過70位、辦理醫療人員及長照服務員和精神長照相關課程、精神長照相關公共識能及家屬支持團體。中心也於109年輔導一精神病人長期照顧據點,提供認知促進、延緩失能、生活功能重建課程及安全看視,共計服務超過300人次,在照顧者部分亦辦理家屬照顧課程及家屬支持團體。 110年臺北市「精神病人長期照顧服務中心」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輔導下,將擴大結合臺北市大安區古莊社區發展協會及內湖區湖光基督教會兩據點,持續結合更多元化社區資源,並增加與照護專員、現行長照機構、社福機構合作,期待與現有精神照護網絡連結,發展慢性精神病患之整合資源地圖。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