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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共有2筆結果
文章/美醫誌綜合報導 摘要 農曆春節連假結束,各行各業陸續開工,餐飲業也迎來年後用餐人潮。為維護市民飲食衛生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特別提醒食品業者於復業之際應優先落實「食材、環境、人員」三大自主管理重點,主動檢視作業場所衛生狀況,共同打造安心的用餐環境。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指出,餐飲業者於年後開工時,建議優先檢視下列事項: 一、盤點食材效期與保存狀況:長假期間庫存食材可能已接近或逾有效日期,業者應於開業前詳細盤點並檢視效期,若發現逾期或變質食材,應即刻予以報廢;而新進貨之食材則應落實「先進先出」或「先到期先出」原則,確保食材新鮮度。 二、強化環境清潔與設備保養:作業場所經過連假停工,建議業者於恢復作業前進行全面性清潔消毒,特別留意死角縫隙以防病媒滋生;同時應確認冷藏、冷凍設備運轉溫度是否符合規定(冷藏7℃以下、冷凍-18℃以下),維持良好的衛生條件。 三、落實人員健康與衛生管理:從業人員如有發燒、腹瀉、嘔吐、呼吸道症狀等身體不適情形,應主動告知管理人員並暫停從事接觸食品之工作,待症狀緩解或就醫評估後再行復工;同時確認手部清潔與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及口罩,落實個人衛生管理,並建議年後為從業人員複習相關食品衛生操作技能,確保從業人員皆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範。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強調,餐飲業者平日應持續依循「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作業,透過落實自主管理,不僅能提升服務品質與商譽,也能讓消費者吃得更安心。若於現場查獲逾期食品,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將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衛生局特別提醒食品業者務必於開工前檢視庫存食材,避免開工即受重罰。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7108。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6.02.23
文/美醫誌綜合報導 摘要 醃漬蔬菜具有特殊風味及酸辣爽脆口感是民眾日常食用的配菜,為維護民眾食用醃漬蔬菜產品的衛生安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醃漬蔬菜製造業者啟動稽查抽驗專案,並將近年抽驗不合格或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曾有初查不合格之製造業者優先納入查核名單,以落實源頭管理。 本次查核重點除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原料合法性及產品標示等進行稽查外,同時亦加強查核業者製程及食品添加物使用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並抽驗成品檢驗防腐劑及漂白劑等項目,以確保業者製程品質。 食藥署呼籲民眾購買醃漬蔬菜產品,建議挑選完整包裝產品,並留意產品上是否有明確的中文標示以掌握產品訊息,盡量避免選擇顏色偏白或過於鮮艷之產品,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