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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醫療法共有6筆結果

  • 外泌體到底是什麼?和幹細胞差別?選擇再生醫療前「這點」一定要注意

    文/美醫誌編輯部 報導       外泌體到底是什麼?和幹細胞差別?選擇再生醫療前「這點」一定要注意   《再生醫療雙法》在今年6月三讀通過後,「外泌體」可說是近來生醫圈的熱門關鍵字,但是以往我們提到再生醫療,很多人只知道「幹細胞」,那外泌體到底是什麼呢?其實外泌體並非生技界的新發現,據傳直到30多年前,科學家都還認為外泌體只是細胞的廢棄物,究竟發生了什麼事,讓外泌體一躍成為新一代再生醫療寵兒,它又是怎麼應用在醫美療程上呢?來聽聽看醫師怎麼說吧!     各節重點: 00:00 精彩片段 00:22 外泌體是什麼? 00:58 外泌體與間質幹細胞差異 02:54 療程前的注意事項 03:38 再生醫療雙法規定 04:33 外泌體在醫美的運用       諮詢醫師:蔡佳純醫師    學經歷: 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系畢業 中國醫藥大學營養學系碩士 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 洛桑預防醫學診所高雄分院院長     延伸閱讀 文章|水光針注射超痛?恢復期、維持時間、注意事項一次告訴你! 影片|自體脂肪填充好命臉?把大腿脂肪拿來補臉!自體脂肪、玻尿酸填補優缺點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4.10.21

  • 再生醫療法三讀通過,胎兒細胞使用權益成焦點

    文、圖/翁嘉妤      摘要  民國113年6月4日,《再生醫療雙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條文明定,執行再生技術前應進行並完成人體試驗,但恩慈治療有條件免完成人體試驗,為避免無行為能力者被迫提供細胞,須經代理人公證,且禁止胎兒為細胞、組織提供者。     什麼是「再生醫療」?   再生醫療是利用基因、細胞及其衍生物,治療、修復或替換人體細胞、組織及器官,包含重度燒燙傷培養皮膚細胞層片進行移植、癌症細胞治療、心臟破損修復,還可透過抽血和基因轉殖技術,培養出胚胎幹細胞,進行器官移植等醫療行為。   衛福部自2018年擬定「再生醫療法」,希望促進再生醫療領域,加速再生醫療研發成果擴大應用至臨床醫學,但過去擬定再生醫療法草案時,內容曾引發極大爭議,如今在歷經數年討論研擬後,立法院昨終於三讀通過「再生醫療法」,全文共計三十五條、七章節。     什麼是「再生醫療法」與「再生醫療製劑條例」?   「再生醫療法」與「再生醫療製劑條例」是分別用來規範醫療機構、醫師執行再生醫療技術或是製劑的行為,以及再生醫療製劑商品化、規格化。 再生醫療法的通過,除促進再生醫療領域發展,亦加速再生醫療研發成果擴大應用至臨床醫學,根據衛福部整合重點如下:   一、促進研究發展   為確保提供病人安全有效之治療,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前應進行並完成人體試驗,以促進再生醫療研究發展,予以獎勵或補助。     二、管理再生技術   明定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之範疇、執行醫師之資格及應向病人充分說明相關權利義務等事項,以確保再生醫療之安全、品質及有效性。     三、細胞源頭管理   細胞操作執行機構及細胞保存庫,應對組織、細胞提供者進行合適性判定。     四、加重罰則   因再生醫療之執行影響病人生命、身體或健康甚鉅,除加重對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或為再生醫療廣告之處罰至最高2千萬元外,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得沒入其執行再生醫療之設備及再生製劑。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劉越萍說明,這次再生醫療法中最重要的,便是為避免有不肖業者以誇大不實的方式招攬生意,法律中明定,可以刊播再生醫療及細胞招募廣告的主體,及廣告必須事前審查,同時也明確禁止非醫療機構從事再生醫療或刊登相關廣告,否則將遭到重罰,罰則同上述說明,從目前的5萬到25萬元,提高至2百萬元到2千萬元。   本次三讀通過條文中明定,非醫療機構不得執行再生醫療,且醫療機構執行再生技術前應進行並完成人體試驗,但有兩類特例情況可以免完成人體試驗:第一是治療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的疾病,且台灣尚無適當的藥品、醫療器材或醫療技術的緊急需求(恩慈治療),第二則是再生醫療法施行前,醫療機構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執行的再生技術。     美醫小教室:什麼是「恩慈治療」? 恩慈治療是臨床上病情危急生命或嚴重失能之病人,經標準治療無效後,國內已無任何可替代藥品、醫療器材或醫療技術可供治療,或經所有可使用的治療仍沒有反應、疾病復發,或為治療禁忌,而於10大醫藥先進國家、地區已進行人體試驗者。     避免再出現《姊姊的守護者》?   再生醫療法通過消息一出,有部份網友以卡麥蓉‧狄亞(Cameron Diaz)2009年主演的電影《姊姊的守護者》為例進行討論,探討胎兒捐獻的相關權益。   《姊姊的守護者》是改編自美國小說家茱迪‧皮考特(Jodi Picoult)所著作的同名小說,劇情中的主角安娜在出生後,便一直作為患有嚴重疾病姊姊凱特的無條件捐贈者,11年來無條件提供血液、臍帶、骨髓等以延續凱特的生命,在凱特腎臟需要安娜捐贈腎臟時,安娜終於受不了這樣的對待,尋求律師幫助,控告父母侵害了自己的身體使用權,並向法庭申請解除父母對自己的醫療監管權。電影上映時,其探討倫理的內容不僅引發爭議,也使得外界重視胎兒的相關權益。如今隨著此次修法,三讀條文也排除胎兒,明訂再生醫療組織、細胞來源之提供者,以有意思能力之成年人為限。       資料來源: 1. 立法院三讀通過「再生醫療法」開啟再生醫療新里程(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2. 再生醫療法三讀 禁胎兒提供細胞、恩慈治療有條件免完成人體試驗(中央通訊社)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4.06.05

  • 病人治不完!醫生永遠不能下班?沒有勞基法保障的主治醫師該怎麼辦?

    圖、文/翁嘉妤      摘要  我們隨時都有可能需要醫師診治,日常生活中也脫離不了醫病,但在需要醫師的時候,你是否曾經想過,這些主治醫師的勞動權益,跟你的受醫權益也息息相關呢?台灣的醫療保健水準雖然受到世界肯定,但醫事人員的勞動環境卻相當苛刻,近年來隨著大大小小的陳情活動和抗爭宣導,醫事人員的勞權開始逐漸受到關注,但主治醫師至今卻仍然沒有勞動法規規範。透過本篇深入報導,一起來了解主治醫師目前面臨的困境,以及推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又該如何關心、支持這項議題,希望未來能夠盡早使主治醫師的勞動權完善地納入法規保障,讓我們的醫療環境更加健全、平衡。     主治醫師不受勞基法保障,任意資遣、鉅額違約金時有所聞?   在亞洲社會,醫師應該是人人稱羨的職業,但其實台灣的醫療勞動環境仍有許多需要改善之處,以往我們認為光鮮亮麗、收入高的主治醫師,其背後沒有勞權保障的辛酸,是一直以來難以解決的課題,卻也是必須處理的當務之急。   在台灣只要是受雇身份,就會受到勞基法的保障,在2019年9月後,住院醫師也已經納入勞基法規定,而臨床研究醫師也被衛福部保障,在醫院簽訂勞動契約約滿至少30天要通知是否續聘。然而負責各科門診及住院病患主治診療的主治醫師,卻仍然是勞權孤兒,在沒有勞基法的保護下,不僅沒有傷病給付,也有可能遭到資方任意資遣,被迫只能狼狽離職,缺乏基本的保障。   台灣美容醫學產業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蔡豐州醫師指出:「當你離職的時候,要簽一份叫做永不錄用,一個在醫院工作那麼多年(的醫師),他因為一年一聘、因為某些因素,他不需要開勞資相關的委員會,一些相關的權利都沒有受到保障,人家就可以直接叫你走路。」   在這樣的勞動條件下,主動權皆在院方,主治醫師可能會遇到院所惡意不續聘的情況,甚至無法領到應有的資遣費。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陳亮甫醫師表示:「醫師跟醫院之間這樣子簽署的契約,其實都是定期契約,也就是期滿自動失效,要開除,或者是說要跟受僱的醫師之間解除雇傭的關係,是不需要任何的成本的。」   在沒有勞基法的保障下,主治醫師面對勞動契約幾乎沒有選擇的權利,契約的掌控權也都在院所身上,主治醫師為了謀生,只能遵院方提出的契約時限、違約條款和各方面的條件,當中便可能產生不合理的勞動情況。   陳亮甫醫師說明:「醫師跟醫院之間其實很常會簽立一些契約,而這個契約是要求醫師必須要服務滿一定的時間,可是在這一定時間之內醫院可能人事改組、可能勞動條件有一些大大小小的一些變化,使得說他萌生想要離開,或是有更好的出路這樣的念頭,可是在這個時候卻面臨到醫院要求你必須要按照契約上面的時間走完,否則就要負擔相對高價的、甚至動輒數百萬的違約金的這樣子的狀況。」     勞基法內雇主與勞工所約定之勞動契約,可區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兩種。 陳亮甫醫師表示,以主治醫師的工作型態而言,可能較適合「不定期契約」, 不定期契約意即沒有終止期限,除非被裁員或自動離職,否則可以持續工作, 被迫離職時,可以視工作年資長短領到額度不等的資遣費, 只要符合退休條件,也可領取退休金。     無法生存就出來開業?醫坦言「現在不容易逃出去」   很多人對醫師的待遇感到憧憬,傳統觀念普遍認為醫師薪資高、社會地位也高,更有網友直言「醫生做到退休比比皆是」、「有幾個行業可以做到老的,醫生是其中一個」,但其實沒有勞基法保障的主治醫師,自然也沒有完善的退休制度和退休金,醫師必須要有個人的財務規劃,才能維持退休後一定程度的生活品質,在這樣的環境下,主治醫師們又該如何從中求生存呢?   蔡豐州醫師直言:「資深醫師有兩套邏輯,第一個,事已至此,大家就算了吧,就是告訴年輕世代,你就不要再想了;第二個,你如果夠強,為什麼怕人家競爭?你如果夠強,為什麼要推勞動基準法?人家把你解雇,你就去開一個診所啊,跟人家嗆聲,這種行為不是法治的體系跟民主社會要做的事情。」   陳亮甫醫師指出:「我覺得現在大家的心態就是說,我趁年輕我還可以值班,我還可以這樣子衝來衝去的時候,我多做一點事情,然後趕快把我收入累積起來,等到我生涯後期的時候,我就要離開大醫院,離開醫學中心,離開這些要值班的地方,到那個時候我去一些比較小型的醫療機構,我自己去開診所,我自己去開業,可能我的工作生活品質就可以提升。就住院醫師的時候累得像狗一樣,但是我期待就是等到我之後累積了一定的名聲跟技術的時候,然後我就出去自立門戶。」   撐不下去,就出去另闢蹊徑?滿街的開業診所,反映了市場競爭的飽和問題,而且,時不時還有個疫情來攪局。據統計2021年5~7月,因為國內疫情大爆發,當時至少有208家診所倒閉。2023年雖然已進入後疫情時代,但原先由公務預算支應的新冠確診者治療費用,轉由健保給付,病人又多至基層診所就醫,造成健保點數上升、點值下降,可能造成醫療院所陷入營運危機。   陳亮甫醫師進一步說明:「你現在怎麼跑,你跑不太出大型的醫療體系,就是小醫院也被大醫院併吞,也被它放進到它的大體系醫院,就算我去了診所,很多診所也都是聯合診所。那我自己想要去開一間小小的診所,那其實現在市場相對也飽和,這個就是一個為什麼法規的保障變比較重要的原因。」   蔡豐州醫師指出:「為什麼世界上會有勞基法這種東西,大家要去想這個源頭,基本上這些都是有原因的,整套邏輯,只有我們從來沒有想過要訂。」     無法生存就出來開業?醫坦言「現在不容易逃出去」   很多人對醫師的待遇感到憧憬,傳統觀念普遍認為醫師薪資高、社會地位也高,更有網友直言「醫生做到退休比比皆是」、「有幾個行業可以做到老的,醫生是其中一個」,但其實沒有勞基法保障的主治醫師,自然也沒有完善的退休制度和退休金,醫師必須要有個人的財務規劃,才能維持退休後一定程度的生活品質,在這樣的環境下,主治醫師們又該如何從中求生存呢?   蔡豐州醫師直言:「資深醫師有兩套邏輯,第一個,事已至此,大家就算了吧,就是告訴年輕世代,你就不要再想了;第二個,你如果夠強,為什麼怕人家競爭?你如果夠強,為什麼要推勞動基準法?人家把你解雇,你就去開一個診所啊,跟人家嗆聲,這種行為不是法治的體系跟民主社會要做的事情。」   陳亮甫醫師指出:「我覺得現在大家的心態就是說,我趁年輕我還可以值班,我還可以這樣子衝來衝去的時候,我多做一點事情,然後趕快把我收入累積起來,等到我生涯後期的時候,我就要離開大醫院,離開醫學中心,離開這些要值班的地方,到那個時候我去一些比較小型的醫療機構,我自己去開診所,我自己去開業,可能我的工作生活品質就可以提升。就住院醫師的時候累得像狗一樣,但是我期待就是等到我之後累積了一定的名聲跟技術的時候,然後我就出去自立門戶。」   撐不下去,就出去另闢蹊徑?滿街的開業診所,反映了市場競爭的飽和問題,而且,時不時還有個疫情來攪局。據統計2021年5~7月,因為國內疫情大爆發,當時至少有208家診所倒閉。2023年雖然已進入後疫情時代,但原先由公務預算支應的新冠確診者治療費用,轉由健保給付,病人又多至基層診所就醫,造成健保點數上升、點值下降,可能造成醫療院所陷入營運危機。   陳亮甫醫師進一步說明:「你現在怎麼跑,你跑不太出大型的醫療體系,就是小醫院也被大醫院併吞,也被它放進到它的大體系醫院,就算我去了診所,很多診所也都是聯合診所。那我自己想要去開一間小小的診所,那其實現在市場相對也飽和,這個就是一個為什麼法規的保障變比較重要的原因。」   蔡豐州醫師指出:「為什麼世界上會有勞基法這種東西,大家要去想這個源頭,基本上這些都是有原因的,整套邏輯,只有我們從來沒有想過要訂。」     主治醫師加入勞基法會遇到什麼困難?錢和時間怎麼算?   勞基法行之有年,已經擁有相當完善的體系和檢查機制,從住院醫師適用於勞基法的先例,主治醫師或許也可以研擬,該如何透過納入勞基法來改善勞動環境現況,但是雖然勞基法看似很完美,只要將主治醫師加入保障範圍,所有問題就能迎刃而解嗎?納入制度後會遇到的問題,可能不如想像中的那麼簡單。   蔡豐州醫師直指:「現在最主要的阻礙在勞基法,主要是資方(認為)所有的保障都是要由我來出錢,資方跟勞方有矛盾,資方一定會覺得說,如果納入了,醫師的工時怎麼計算?醫師為了救人,怎麼可以有什麼時間限制呢?但如果這樣講很多行業,照理說都不應該納入勞基法。」   陳亮甫醫師舉例:「如果說我這是一位外科醫師,他今天白天開了3台手術,有3個病人現在還在醫院裡面做休養跟照顧,他今天利用白天的上午4個小時的時間完成這3台手術,下午他看了1個門診,到下午5點的時候他離開醫院,下班之後如果說他前面的這些病人出了狀況,他可能還是得回到醫院裡面,可以說是只要他還有一個病人,他的下班時間就不存在,在這個狀況之下去限制工時,就會變得非常地困難。」     假設主治醫師若早上進行手術,下午看診後下班休息, 一旦早上開刀的患者有狀況,可能還是得回醫院待命, 導致醫師的工時沒有盡頭,只要還有醫療需求,就必須隨時回到密集的工作型態。     這就是現階段施行的困難點之一,要讓醫師適用勞基法規保障,由於主治醫師的職業屬性較為特殊,不同於下班後較不需要待命的住院醫師,主治醫師是經常需要隨時待命或候傳的,但目前勞基法中並沒有規定這樣的工作型態。因此該如何制定醫師的工時上限,就是一個相當困難的課題,特別是人力缺乏的醫院在交接的安排上也就更加不易,主治醫師隨時都有可能被叫回醫院,回到密集的工作型態,若要將這些時間歸類為加班,那加班成本就有可能變成一個巨大支出。   因此為了因應勞基法的適用,醫療體系也就需要補充更多的人力,但以目前現有的醫療資源而言,能夠增加的總額如果無法跟著擴大,也就會影響醫事人員的報酬。這種情況對於人員較少的偏鄉醫院而言,衝擊更是巨大,院所因為無法符合法規,可能就會影響經營的意願,不只讓醫師失去工作機會,也讓偏鄉的民眾失去就醫的權益。   除了工作時數以外,醫師的薪資也是一個困難點,陳亮甫醫師繼續說:「大家可能會預期一個醫師,他至少應該要月入個10萬、20萬,可是實際上在一個醫院裡面,可能是只有十分之一的比例是屬於固定的,另外十分之九的比例都是業績。」當醫師工時受到限制,報酬也就理所當然的減少了, 這也是讓部份醫師擔心的問題,一部份的醫師對納入勞基法保障也就有所疑慮,擔心改變帶來的影響。     陳亮甫醫師表示「目前許多院所和醫師的做法,是採低底薪高獎金, 或高抽成比例的工作條件約定,鼓勵醫師多增加業務量, 對醫師而言,多做事才能幫助醫院與增加薪資, 因此醫師反而擔心若有工時限制,就不能花更多時間在工作上。」     此外,因為主治醫師的薪資沒有固定比例,浮動較大,因此像是退休金,若用平均值來做計算,就會多了許多成本考量,可能會造成醫療院所的財務負擔,而當院所的經營受到影響,自然也就衝擊到醫師的生計問題。   顯然,勞基法是無法直接套用於主治醫師身上的,但主治醫師的職業類型雖然特殊,不代表就必須在過勞的環境下超時工作,醫師也是勞動者,理應有法律保障醫師的勞權。現階段政府的當務之急,應該要與相關單位溝通,研議出符合現況、讓勞資雙方都能接受的規則。     在加與不加之間,還有第三條路?先取得基本保障   主治醫師的勞動條件,其實是環環相扣的,從醫療資源到制度、體系,甚至到健保規範等,都會影響到醫師的勞動環境,要改善現有勞動條件,並非將主治醫師全部納入勞基法保障這麼簡單,若強硬實行,可能還會造成醫療資源分配上的衝擊,那麼還有沒有其他做法,可以讓主治醫師先擁有基本的勞動權益呢?   陳亮甫醫師指出:「有沒有可能我們今天先把我剛剛所提到的其他點,不管說是職災,或是最低服務年限、違約金、定期契約等等的,這一些相對地跟工時和勞動業務量比較沒有那麼直接相關的議題,可以把它拉出來,然後專門地放到一部法規裡面去做一個保障,先不要去談工時,或者說先避免去碰觸到敏感的醫療業務量的問題,但是我們先讓醫師跟醫療機構所簽出來的這一紙契約,先不要出現一些非常奇怪的條文,這其實我覺得是這一兩年我們在思考的一個第三條路。第一條就是維持現況,第二條就是我們直接納入勞基法,第三條路也許就是把勞基法裡面一些概念抽出來,專門放到另外一部法規裡面,試圖地去先保障一部份的權益。」     陳亮甫醫師坦言「由於勞基法在主治醫師的工時劃分上仍有很多疑義, 因此是否能夠不先談工時及業務量的問題,先追求讓勞動契約合理、有保障, 這是工會目前思考的第三條路。」     然而特別建立一個專章或特別條例,可能在挑選適合納入的條例時,使其他權益喪失,或是陷入不知道該由衛福部或勞動部管轄的處境,這也是該如何制定法規時,所需面臨的難題。   蔡豐州醫師表示:「主要精神是在傷病跟死亡,以及它任意資遣這件事情,因為我們有這個工作權,我們的工作權在沒有法案的保障之下,今天就是呼之即來,揮之即去,不管你今天採訪了勞基法或相關的法,上層結構永遠都是醫界最忽略的,所以我們在這裡呼籲大家,大家都應該更對自己的同行抱有更多的寬容跟照顧。」     蔡豐州醫師說道「沒有說勞基法是完美的,或是醫師法要推動的就是不完美, 而是說盡早通過一個大家可以認可 接受的條例,是來保障勞動權益的, 這就是我們今天最重要的,我們想要呼籲的精神。」     勇於捍衛自身勞權,在健全的環境下,進行守護健康的工作   創造一個讓主治醫師安心工作的環境,是需要更多人的關注與支持的,推動法律保障醫師勞權的路並不容易,但這條道路上最大的困難,是事不關己的冷漠和消極。   陳亮甫醫師說道:「我覺得我們真正要面對的最大的對手,是我們的冷漠,是我們的不討論,是我們抱著一種心態,就是這個問題應該我不會這麼倒楣碰上吧,或者是說,以後真的不幸的遇到了,我再來想辦法這樣子的心態,那我們的進度就會非常非常地緩慢,不管今天我們的終極目標是希望醫師回歸勞基法保障,或者說今天我們是希望另外訂定一部法律,例如說用醫療法或其他的這些法令來保障醫師的權益,我覺得冷漠都是我們最大的敵人。」   主治醫師若要納入勞基法,確實有許多因素需要考量,需要嚴肅審視,但若只有少數人去努力爭取權益,那改革便會難以推行,因此以實際行動表達訴求,或是給予相關團體支持,對改變醫療勞動環境才是正向、健康的發展。     參考資料: 1. 9成醫師不受勞基法保障 民團籲立院速修《醫療法》(Yahoo新聞) 2. 讓醫師變醫奴的定期聘僱契約(Dr.131醫生醫) 3. 工時超過20小時、扛生死協商...勞基法能解救住院醫師的過勞嗎?(今周刊) 4. 熱議題/診所難敵疫情倒閉潮 下波還有少子化(聯合新聞網) 5. 獨/醫療院所門診暴量健保點值低 衛福部補助方式出爐(聯合新聞網) 6. 臨床研究員(Fellow)與醫療機構訂定聘用契約注意事項條文說明(衛生福利部) 7. 醫師納入勞基法──給醫病的啟示(獨立評論) 8. 定期契約?不定期契約? 兩者差異及適用範圍?(中華民國勞資關係服務協會) 9. 住院醫師納勞基法只是開窄門 工會盼主治醫師獲保障(聯合新聞網)       諮詢醫師:陳亮甫醫師    學經歷: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 現職台北市醫學中心急診醫學科主治醫師 台大醫學系畢       諮詢醫師:蔡豐州醫師    現職: 台灣美容醫學產業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醫學博士教育部部定副教授 台北市生物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副理事長 台灣美容外科醫學會名譽理事長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秘書長 消基會/醫策會醫療委員 前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整形外科主任         延伸閱讀 影片|只要還有病人,我就無法下班!主治醫師沒有勞基法保障?逃不走的醫生怎麼辦? 影片|不錄了不錄了!醫生喝著喝著就哭了?對醫學系後輩喊話「活下去!」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3.11.15

  • 「容貌焦慮」是醫美廣告的鍋?中國有意擴大監控,以後這些詞通通不能說!

    文/郭佳語 圖/翁嘉妤      摘要  俗話說「一白遮三醜」、「世界上沒有醜女人只有懶女人」。但……這些是真的,還是也是被光鮮亮麗廣告所日漸推崇的大眾審美觀念呢?在探討這之前,中國官方已準備伸手限制廣告內容範圍。     有鑑於中國消費者協會收到的官網投訴數據逐年增加,醫美的不實宣傳被認為是最大,也最嚴重的問題。繼娛樂產業、遊戲產業等祭出規範整治後,中國大陸官方現打算針對醫美產業進行擴大規範與監控,於2021年8月27日,中國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醫療美容廣告執法指南(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尋求反饋意見,並於2021年9月26日截止。   其中內容將針對所認為的十項醫療美容廣告問題將給予重點關注:   中國大陸針對以下醫美廣告內容將給予重點打擊   (一)違背社會良好風尚,製造「容貌焦慮」,將容貌不佳與「低能」「懶惰」「貧窮」等負面評價因素做不當關聯或者將容貌出眾與「高素質」「勤奮」「成功」等積極評價因素做不當關聯。   (二)違反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未經藥品管理部門審批或者備案的藥品、醫療器械作廣告。   (三)宣傳或者含有未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批、備案的診療科目和服務專案等內容。   (四)宣傳診療效果或者對診療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證性承諾。   (五)使用患者名義或者形象進行診療前後效果對比或者作證明。   (六)利用廣告代言人為醫療美容做推薦、證明。醫療美容廣告中出現的所謂「推薦官」「體驗官」等,以自己名義或者形象為醫療美容做推薦證明的,應當被認定為廣告代言人。   (七)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人物專訪、新聞報導等形式變相發佈醫療美容廣告。   (八)生活美容機構等非醫療機構開展醫療美容廣告宣傳。   (九)對食品、保健食品、消毒產品、化妝品宣傳疾病治療功能或者對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聲稱具有保健功能。   (十)其他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嚴重侵害群眾權益的行為。     醫美廣告已融入日常,被認為對審美標準與消費觀念造成影響   根據中國人民日報於2021年9月14日發布的消息,內容提及醫美廣告在各個公車站台或各個社交網站或內容平台上曝光,認為廣告只強調「無痛」、「微創」、「立刻看到效果」,卻並未說明其可能有的風險與後遺症,或是將好看的樣貌與「勤奮」或「成功」做聯想,容易誤導消費者。   除此之外,中國人民日報亦提及,近年民眾過於追求體態纖瘦、白皙皮膚也可能與廣告脫離不了關係,為此中國市場監管總局便會再針對醫美廣告內容提出細項要求。     不能放術前術後照,須避開「保證性承諾」   除了須避免容貌與個人特質的不當,使用患者的名義或形象發布術前術後的效果對比照片也被視作NG。此外診所也需避免宣傳診療效果,像是做出安全性或功效這類的保證性承諾。   ➦ 加拿大竟然有黑心整形醫師,擅自將患者照片公開到社群媒體上宣傳?來看看是怎麼回事! 影片連結:再有黑心整形醫Po病患隱私照!個人權益如何保障?     容貌焦慮與大眾審美   容貌焦慮與大眾審美,真的會受醫美廣告影響嗎?   想變得好看是許多人會有的想法,人本來就會對於美醜有自己的喜好,世界上也沒有容貌100分的人。但畢竟現在是資訊爆炸時代,民眾取得資訊的管道增多,過程也變得容易,人們可以很輕易窺探他人「塑造」出來的生活與個人形象。而資訊繁多的內容,便會讓人覺得一切都如此容易,並有錯誤的認知,認為「大部分的人」都是這樣。   然而就如同我們對外,以及與自己獨處時有多種面向,只透過片面的內容就獨斷判定是很危險的,且醫美廣告畢竟還是商業宣傳,對於療程的暴露也並非全面,人們可能會因一時的潮流而使某種療程變的熱門,也可能會因某種療程反覆出現在面前而產生想要整形的想法。   在先前的報導中我們也有提到,若透過外在行為去緩解焦慮,往往只會讓症狀擴大且變嚴重,外貌的美也並非永久,唯有建立起心裡的安全堡壘,給予自己適時的肯定,讓身體與心理維持在健康狀態,自然就是美得獨一無二。       延伸閱讀 文章|停不下來的整形癮!淺談整形成癮與心理健康的關係 影片|整形真的能緩解容貌焦慮嗎?用修圖軟體竟是整形成癮前兆!?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10.08

  • 韓國整形手術暗藏風險?幫你開刀的其實是「幽靈醫師」?

    文、圖/翁嘉妤      摘要  身為整形大國的韓國,是許多愛美人士嚮往的聖地,韓國政府也為了推動整形觀光不遺餘力,但看似光鮮亮麗的外表下,一直以來竟然都暗藏了令人震驚的「幽靈醫師」秘辛,這個韓國整形業界不能說的秘密,近來隨著CNN的報導,再次受到社會大眾的關注,也讓人不禁感嘆醫德的重要性。     「幽靈醫師」真實案例 揭發韓國整形手術內幕   根據11日CNN針對幽靈醫師的詳細報導,讓這起2016年的醫療糾紛再度被提起。一名24歲男性患者權大熙(Kwon Dae-hee,音譯),因為在江南某間診所接受下頷骨角的削骨手術而死亡,他的家屬指控這是診所非法雇用的「幽靈醫師」才導致了這場憾事,透過手術室的監視器畫面,他們找出了這場手術失敗的關鍵證據。   權大熙的母親李娜琴(Lee Na Geum,音譯)表示,這場手術過程她看了不下500次,手術剛開始時,是由主治醫師負責執刀切下頷骨,手術室裡也有3名護理人員,但主治醫師在1小時後就離開了,接著便換成另一位醫師接手手術,然後這位醫師在手術完成前,竟也離開了現場,最後長達30分鐘的時間裡,手術室裡根本沒有醫師,只剩護理人員在場。   由監視器畫面所見,在幽靈醫師手術的過程中,旁邊的護理人員一直在清除權大熙流出的血,由於出血量太大,護理人員終於向主治醫師和麻醉醫師報告了這一情況,卻並未得到即時的回應,因為他們正在進行其他手術。這場荒謬的手術最後,是護理人員單獨為患者進行30多分鐘的止血處理,而這名24歲的青年,也就這樣命喪了手術台。   顯然與權大熙術前溝通的主治醫師,並沒有全程完成手術,大部份的手術皆由另一名「幽靈醫師」執刀。後來李娜琴才知道,這位幽靈醫師並沒有整形外科執照,而且才剛從醫學院畢業半年。     不肖業者為賺黑心錢罔顧人命 竟無法可管   其實幽靈醫師在韓國早已不是罕見的情形,而是整形外科「公開」的秘密,也就是指診所在患者手術時,全身麻醉、沒有意識的情況下,擅自以非主治醫師的「幽靈醫師」代為執刀,而主治醫師則是在多場手術、甚至宣傳活動中奔波,為診所謀取更大的利益。   為什麼有這樣的情況產生呢?澳洲西澳大學(University of Western Australia)副教授黃蕎娜(Jo Elfving-Hwang,音譯)分析,由於韓國的整形需求相當高,備受矚目的整形外科醫師經常利用藝人、社群等各種方式來幫助曝光診所,因此在繁忙時期,主治醫師除了要宣傳診所外,還需要與新患者進行諮詢,也就沒有時間滿足大量的手術需求。   這種幽靈手術會盛行的原因,主要原因是其中的利益驚人。以一場2246萬韓元(約新台幣57萬元)的手術為例,診所只要支付幽靈醫師67萬韓元(約新台幣1.7萬元)就可以執行手術。根據一名曾在南韓最大整形診所擔任幽靈醫師的匿名者向CNN透露,多數幽靈醫師的本職是牙醫,檯面上有很多手術其實都是幽靈醫師執刀的,診所在手術前會要這些醫師在地下室準備,等待主治醫師通知後再進入手術室代為開刀。這名爆料者還指出,幽靈醫師不會做為診所的醫師陣容曝光,診所在介紹時,都會宣稱他們的手術皆由知名的整形外科名醫進行。           韓國整形外科協會的前法律主任金善雄(Kim Seon-woong,音譯)表示,由「幽靈醫師」執刀的手術,等於完全把手術重要的核心內容委任給其他醫師,這樣的手術方式讓患者在面對醫療糾紛時,根本無法找到負責人,也沒有人為患者的生命負責,在2016年~2020年這段期間,已經有226人在幽靈醫師手中受傷甚至死亡,但因為法律沒有明文規範,因此很難杜絕不肖業者,不夠嚴格的法律監管,實則是這些亂象的根源。   以權大熙的例子而言,為他執刀的診所在去年以前仍然是正常營業,廣告標語甚至需宣稱,14年間沒有患者在此發生任何事故。     國會擬修法保障患者權益 民眾積極爭取完善就醫環境   儘管現實是如此令人灰心,權大熙的家屬們還是不放棄尋求正義的決心。他們對診所提起民事訴訟,指控該診所沒有解釋手術的危險性,也沒有採取適當措施挽救權大熙。最終,在2019年5月,他們終於盼到了勝訴的消息,法院判決他們獲賠4.3億韓元(約新台幣1100萬元)的賠償金,3名涉案醫師被控過失殺人罪,其中2名醫師和1名外科助理涉嫌無照醫療行為,主治醫師因廣告不實,被控涉嫌違反醫療法。   韓國衛生局官員朴在佑(Park Jae-woo,音譯)對CNN表示,國會正準備修法,不過因為幽靈醫師的手術過程大多都是保密的,因此很難找到統計數字或掌握當前情況。為此,了解手術室裡「到底在幹麼」是很重要的。   權大熙的母親李娜琴經常站在韓國首爾的議會大樓外,要求政府設立「權大熙法案」,當中最重要的訴求便是在手術室中加裝攝影機,監控每一場手術過程,她認為這不只可以防止幽靈醫師事件重演,也能夠避免性侵害的情況發生。       李娜琴向政府抗議,訴求加強對整形手術的法律規範,翻攝自CNN     雖然韓國醫學協會認為在手術室中設置攝影機,是侵犯隱私權的行為,也有可能讓醫師在手術過程中失去注意力,但「權大熙法案」顯然已經是民意所向。   2020年5月,青瓦台一則聯署揭露了幽靈醫師的問題,獲得了5萬4千人的響應,也開始督促了政府對於整形安全的改革,並透過網路吸引更多社會大眾的關注。   有一些年輕人參加了權大熙案的聽證會,以表示他們對改革的支持,其中一名20多歲的年輕人崔在勳(Choi Jae-hoon,音譯)說他是從YouTube了解權大熙身上發生的事,並表示「這可能是發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事,這就是為什麼我如此關心這個案件」,他也道出了我們普遍的擔憂,「我更擔心這種情況不僅僅是發生在整形外科手術上,而是在其他手術中也會有這樣的醫療事故」。   在韓國整形產業光鮮亮麗的外表下,其實暗藏許多危機,提醒民眾赴往韓國整形時,要選擇政府頒發的醫療許可證的醫院,手術前後的溝通也一定要詳盡,並記得留下書面紀錄,倘若日後有醫療糾紛,才有舉證資料。除此之外,千萬不要因為折扣優惠而決定手術,選擇醫師、診所前一定要睜大眼睛,查證專業背景、合格標章和手術評價,勿輕信廣告內容,以免造成終身遺憾。     資料來源: 1. https://edition.cnn.com/2021/04/10/asia/south-korea-ghost-doctors-plastic-surgery-intl-hnk-dst/index.html 2. https://www1.president.go.kr/petitions/588662       延伸閱讀 文章|美容外科醫學年會「整合和互補治療」 讓美麗境界再升級 文章|Bossini創辦人孫女南韓抽脂隆乳死亡 揭密整形手術風險及後遺症         *國際新知報導為國外資訊分享,並非國內產品或技術,詳細內容請見資料來源,網路資訊僅供參考*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4.19

  • 醫美糾紛保險賠不賠? 靠「OO險」挑診所不讓保單變廢紙!

    文/美醫誌編輯部 報導       醫美糾紛保險賠不賠? 靠「OO險」挑診所不讓保單變廢紙!   人人都知道當不幸出了意外、受傷都有理賠,但若醫美出事似乎就跟保險理賠無關了,究竟醫美是否也有相對的醫療賠償呢?求美者的權益又該如何維護呢?醫美療程出意外是否有專門的保險理賠?看美醫誌讓你的保單不再是張廢紙!     各節重點: 00:00 精采預告 01:12 醫美手術意外部分可獲理賠? 04:07 何謂醫責險? 04:58 醫責險對消費者有保障嗎? 07:59 醫患責任歸屬不明 09:14 醫師承認手術失誤,但保險不予理賠情況 09:31 該如何申辦保險     延伸閱讀 文章|顏值經濟大行其道 「專業責任險」顛覆醫美理賠的想像 文章|女打抗皺填充物致失明!醫療糾紛頻出如何預防?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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