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共有25筆結果
文/美醫誌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資料照片,總統府提供 摘要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5日表示,已於上午與各縣市政府完成召開「全國防疫會議」。 會議決議如下: 一、 考量各項防疫措施生效至落實推動需要時間,請各地方政府持續加強監測、防疫及整備工作,並增加社區採檢站及提升採檢量能,強化檢驗及醫療調度應變量能,避免造成急診壅塞及增加院內感染風險。 二、 為評估全國疫情風險狀況,指揮中心明(26)日起開始實施「COVID-19傳染病通報作業新流程」,由各地方政府每日通報社區採檢站篩檢量及陽性數等資訊,產製報表、面板分享共用,以利進行指標監測;另為防止高風險地區之社區篩檢站檢驗壅塞,指揮中心訂有「社區快篩站快篩處置流程」,協助地方提升篩檢工作執行效率。 三、 醫療資源整備工作推動: 1.有關雙北市專責病房一人一室收治病患之規範,如確有困難,將由「傳染病防治醫療網」網區指揮官視病人住院必要性、急迫性,及醫院收治量能、病房硬體條件,彈性調整。 2.長期需要血液透析之確診病患,請集中收治於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及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不限一人一室,並請地方衛生局督導上述醫院儘快制定相關作業流程。 3.為利病患收治,請各地方政府督導轄內醫院加速專責病床清空速度,500床以上醫院須於本週五(28日)完成1/10病床數開設為專責病床;專責ICU部分,以醫學中心及準醫學中心至少20床,其他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至少10床為原則,並以區域為單位規劃設置。 4.地方指定應變醫院且同時肩負該縣市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者,為避免排擠其他重症患者就醫診治,請新竹縣、雲林縣及嘉義縣即刻執行備援應變醫院指定工作。 5.集中檢疫場所設置請以50間以上為原則,以提升運用效率。 6. 為提升病床週轉率,針對確診住院者,距離發病或採檢日達10天以上且PCR採檢Ct值大於30者,可以出院並自主健康管理7日;若Ct值小於30則入住集中檢疫所。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5.25
文/美醫誌綜合報導 摘要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需要,衛生福利部同意已取得「臺灣清冠一號濃縮製劑」外銷專用藥品許可證之藥廠,得依藥事法第48條之2規定,向衛生福利部申請專案製造。昨天並已核准第1家藥廠「臺灣清冠一號濃縮製劑」專案製造,目前並積極審查其他藥廠專案製造申請案。該藥品類別為「須由中醫師處方使用」,核准製造期間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日止。民眾應由中醫師診斷臨床症狀後,給予「臺灣清冠一號濃縮製劑」專案藥品,確診者切勿自行到中醫診所求診用藥,以免造成社區感染擴大。 「臺灣清冠一號濃縮製劑」處方組成為黃芩、魚腥草、北板藍根、栝樓實、荊芥、薄荷、桑葉、厚朴、炙甘草及防風等10種中藥材,與衛福部110年4月12日函頒「新型冠狀病毒病(新冠肺炎)中醫會診分期治療指引」之輕症方相同,可用於治療新冠肺炎無症狀帶原與初發作症狀者,非預防保健使用。 為因應疫情升溫,民眾應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若有至中醫診所看診之需求,可依健保署所提「因應COVID-19之視訊診療調整作為」方案進行,屬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由衛生局轉介至指定視訊診療之醫療機構,安排看診;若非屬前開三類人員,可撥打指定之視訊診療醫療機構視訊診療門診掛號專線,或上網至指定之視訊診療醫療機構網頁掛號,約定診療時間。民眾不可自行至中藥房、網路及其他通路購買來路不明宣稱清冠一號之中藥方,以免誤服不明藥物導致傷害。 至於中醫醫療院所應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進行相關防疫措施,以保障看診民眾及醫護人員之安全。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5.22
文/美醫誌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資料照片,總統府提供 摘要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0日表示,已於上午與各縣市政府完成召開第一次「全國防疫會議」。 會議決議如下: 一、 請各地方政府儘速盤點熱區採檢站設立事宜,並提報指揮中心評估協助。 二、 針對採檢、後送就醫、診療程序及集中檢疫場所設置標準等,請指揮中心相關單位會後儘速研議提供各地方政府。 三、 有關地方政府防疫物資需求,請提報指揮中心,以及時撥補,以利時效。 四、 醫療資源整合部分,後續將由衛生福利部統籌進行全國盤點與分配事宜。 五、 指揮中心已於5月16日授權地方政府確診個案公共場所活動史發布原則,將進行整合跨區域公共場所活動史及處理流程,供各地方政府參考。 六、 請各地方政府優先提供第一線醫護人員接種COVID-19疫苗,後續到貨部分,將依疫情風險評估調整公費對象。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5.21
文/美醫誌綜合報導 摘要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0日嚴正澄清表示,從未有「購買某公司3,000萬劑COVID-19疫苗」一事,因此近日網路流傳「政府不願購買某公司3,000萬劑COVID-19疫苗」等訊息均為不實訊息,請民眾勿再轉傳與散布,以免觸法遭罰。 指揮中心重申,疫情相關資訊以指揮中心公布為主,民眾接獲來源不明的訊息時,應先進行查證,勿隨意散播、轉傳,以免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法最高可罰300萬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 指揮中心澄清,網傳「不購買某公司COVID-19疫苗」是假訊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 民眾勿散播不實訊息,以免觸法受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5.20
文/美醫誌綜合報導 摘要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0日表示,針對近日有惡意人士冒用疾管署或疾管家名義成立社群,誘使民眾加入一事,指揮中心嚴正澄清,疾管家LINE官方帳號僅有一個(前方有盾牌標誌者,https://page.line.me/taiwancdc),民眾可透過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加入正確疾管家社群,籲請民眾勿受騙,加入冒名社群。 指揮中心重申,冒名社群遂行詐騙行為,可能違反刑法第339條之4的加重詐欺罪,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提醒民眾勿以身試法。 ▲ 疾管家LINE官方帳號僅有一個,民眾勿受騙加入冒名社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 民眾勿冒名社群,以免觸法受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