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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黑色素共有2筆結果
文章/美醫誌綜合報導 摘要 基底細胞癌是最常見的皮膚癌,也是最常見的癌症,病變細胞來自表皮基底層或毛囊最外層細胞。發生率大約為每年每十萬人之中數百人。此癌症產生於四十歲以上年紀,發生率隨年齡增加,好發於長者、膚色較淺者及男性。百分之八十發生於頭頸部,其餘部位則較少見。產生的原因主要是陽光中紫外線的曝曬量,三價砷化物也是原因之一。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皮膚科主任潘企岳表示,臨床表現最常呈現的類型是單一膚色或藍黑色結節(佔60%),發生在陽光曝曬的部位,像是臉部包括臉頰、鼻子、耳朵,大小約0.5~1.5公分。初期表現很像痣,具光滑表面及擴張之微血管。當腫瘤逐漸擴大會形成滾邊樣隆起,中間常合併不規則潰瘍,俗稱「啃咬狀潰瘍(Rodent ulcer)」。藍黑色結節須和惡性黑色素瘤作鑑別。臨床表現類型其次為表淺型病變(佔30%),大多產生在軀幹,呈現單一或多發性鱗屑性紅色斑塊,邊緣圍繞透明隆起顆粒。表淺型病變須和皮膚原位鱗狀細胞癌(波文式症Bowen's disease)作鑑別,兩者皆和砷化物有關。 潘企岳說,診斷方式經由有經驗之醫師以肉眼或皮膚鏡即可辨認,但仍需皮膚切片及病理檢查做最後確認。治療方式依腫瘤大小、深度及部位而有所不同。主要為手術切除,可採用標準之廣泛性切除(wide excision)或保留較多組織之莫氏顯微手術(Mohs surgery)。早期小病灶或不易手術者可以採用反覆之刮除、電燒、冷凍治療及合併外用藥物。不論手術或其他方式,整體治癒率相當高(大於90%),術後應追蹤至少5年。 基底細胞癌生長緩慢且轉移率極低,若不治療仍會逐漸擴大並侵蝕周邊深部組織器官,像是鼻子、眼睛、頭骨等部位,一般民眾仍須提高警覺。臉部若發現不明腫塊,包括臉頰、鼻子、耳朵,腫塊甚至逐漸擴大容易潰爛應立即就醫。雖然較為罕見,基底細胞癌也可能發生在軀幹,身體若發現異常斑塊甚至不明黑色線條,也請儘早就醫排除惡性變化。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5.09.22
文/美醫誌綜合報導 摘要 東方人的髮色屬於黑髮,想要變換髮色呈冷灰、粉紅、乾燥玫瑰等顏色,就必須要藉由脫色、脫染劑(俗稱漂髮)先淡化頭髮中的黑色素,再輔以染髮劑來顯現出色彩。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提醒您,頭皮是毛囊最多、最密集的部位,使用脫色、脫染劑要小心留意,不當使用則可能出現如紅斑、搔癢等症狀。 食藥署表示,脫色、脫染劑一般多有兩劑,第一劑為鹼劑,有些產品會添加過硫酸銨(Ammonium persulfate)、過硫酸鉀(Potassium persulfate)、過硫酸鈉(Sodium persulfate)等成份,利用氧化還原的反應熱強化效果;第二劑則為含過氧化氫的水溶液,使用時將兩劑混和,可淡化毛髮中的黑色素氧化分解使毛髮顏色變淡。而使用脫色、脫染劑時記得要戴手套。塗抹時要避免脫色脫染劑接觸臉部或頸部,若不慎接觸時,應立即沖洗;也要避免塗抹及沖洗時接觸眼睛,若不慎接觸時,應立即以大量清水沖洗,並迅速就醫。使用後若皮膚有任何異常現象,應迅速就醫。 脫色、脫染劑屬於特定用途化粧品管理,購買及使用前可以先上食藥署建置的西藥、醫療器材及化粧品許可證系統(網址:http://info.fda.gov.tw/MLMS/H0001.aspx)查詢是否經過衛生福利部核准,使用脫色、脫染劑前應請詳閱說明書,並依據使用方法正確使用;也不要將脫色、脫染劑使用於頭髮以外的毛髮,如眉毛、睫毛等;此外,剛修臉或剃臉後,也應避免使用,如屬於敏感性皮膚者,建議使用前諮詢皮膚科醫師;於脫色、脫染後一星期前後,不建議進行燙髮。 食藥署提醒您只要過去曾因為使用脫色、脫染劑,引發過敏反應或身體不適等症狀;或頭皮、頸、臉部有腫脹、受傷、過敏、發炎狀態、皮膚疾病或身體有特殊情況(如患病、病後恢復、生理期及懷孕期間等);腎臟疾患或血液疾病之患者,都應避免使用脫色、脫染劑。而脫色、脫染劑未使用時,要存放時應放置於孩童無法接觸的地方,也要避免存放於高溫及日光直射的場所。 最後,消費者若發現有不良品或使用時發生不良反應,可通報食藥署建置的「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網址:http://qms.fda.gov.tw/tcbw/,通報專線:(02)2521-5027。為增加消費者對化粧品安全使用的認知,食藥署特別成立「TFDA化粧品安全使用」粉絲團,更多化粧品安全選用資訊請上http://www.facebook.com/tfdacos查詢。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