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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機構共有45筆結果
文/美醫誌綜合報導 摘要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需要,衛生福利部同意已取得「臺灣清冠一號濃縮製劑」外銷專用藥品許可證之藥廠,得依藥事法第48條之2規定,向衛生福利部申請專案製造。昨天並已核准第1家藥廠「臺灣清冠一號濃縮製劑」專案製造,目前並積極審查其他藥廠專案製造申請案。該藥品類別為「須由中醫師處方使用」,核准製造期間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日止。民眾應由中醫師診斷臨床症狀後,給予「臺灣清冠一號濃縮製劑」專案藥品,確診者切勿自行到中醫診所求診用藥,以免造成社區感染擴大。 「臺灣清冠一號濃縮製劑」處方組成為黃芩、魚腥草、北板藍根、栝樓實、荊芥、薄荷、桑葉、厚朴、炙甘草及防風等10種中藥材,與衛福部110年4月12日函頒「新型冠狀病毒病(新冠肺炎)中醫會診分期治療指引」之輕症方相同,可用於治療新冠肺炎無症狀帶原與初發作症狀者,非預防保健使用。 為因應疫情升溫,民眾應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若有至中醫診所看診之需求,可依健保署所提「因應COVID-19之視訊診療調整作為」方案進行,屬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由衛生局轉介至指定視訊診療之醫療機構,安排看診;若非屬前開三類人員,可撥打指定之視訊診療醫療機構視訊診療門診掛號專線,或上網至指定之視訊診療醫療機構網頁掛號,約定診療時間。民眾不可自行至中藥房、網路及其他通路購買來路不明宣稱清冠一號之中藥方,以免誤服不明藥物導致傷害。 至於中醫醫療院所應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進行相關防疫措施,以保障看診民眾及醫護人員之安全。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5.22
文/美醫誌綜合報導 有鑑於現階段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能否控制之關鍵期,為減少身心障礙者出入醫療機構等高風險場域,並利國內醫院專注防疫,衛福部表示,110年10月31日(含)以前身心障礙證明效期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其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之完成期限,於110年5月14日尚未屆至者,統一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並可以原證明繼續享有相關權益。(包含已領有之補助) 民眾如有相關問題,可直接洽詢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衛福部籲請民眾,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措施,並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以保護自身安全,降低疫情傳播機會。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5.20
文/美醫誌綜合報導 摘要 因應臺北市及新北市提升COVID-19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三級,為了防止疫情擴散,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宣布,自即日起暫停雙北身心障礙日間照顧服務(含社區式及機構式日間照顧、社區日間作業設施、家庭托顧)至5月28日,若有因上述服務暫停而需要照顧身心障礙者的家屬,可以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 防疫照顧假 保障家屬照顧的權益 張美美副署長表示,目前雙北的「身心日照服務」暫停至5月28日,家中若是有正在接受上述服務的身心障礙者,因為暫停服務必需要返家照顧的民眾,可向工作單位請「防疫照顧假」,雇主也應該要給予准假,希望勞雇雙方共同為防疫而努力。 無法請假也不怕 提供短期照顧陪伴身障者 同時也考量到部分家長可能無法請假在家照顧身心障礙者,服務暫停期間,將由地方政府視服務對象需求,依規定提供「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還有對失能身障者提供居家服務,除此之外,如果經評估家庭無照顧者,地方政府須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提供緊急支援措施(如緊急安置、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等),以降低群聚及傳染風險,讓身障者也能安心度過肺炎疫情。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5.20
文/美醫誌綜合報導 摘要 慢性精神病患者,如思覺失調症或躁鬱症,通常容易反覆發病且易功能退化。目前健保是以精神科復健體系來協助有復健潛能的個案,提供良好醫療品質及減少失能;但無復健潛能的個案,因失能所造成的功能下降(如無法獨立生活:自行處理家務、交通或金錢管理等),現行醫療體系往往不足以提供完整的後期照護,造成家庭負擔與社會損失。由於國人平均餘命持續增加及精神醫療進步,慢性精神疾病患者面臨老化所需之長期照顧需求就更迫切。 現行「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服務對象已涵括49歲以下失能之身心障礙者,「精神病人」亦在服務對象範圍,因此慢性精神疾病患者若有失能亦得申請補助長照相關服務項目。然而,目前精神病人接受長照服務及補助機構提供精神病人失能服務量能仍不多,主要是目前的補助標準及服務項目多依肢體障礙患者來設計,慢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家屬的需求較易被忽略。 衛生福利部有鑑於此,109年於7個縣市試辦「精神病人長期照顧示範計畫」。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與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合作,在松德院區成立臺北區「精神病人長期照顧服務中心」,目標係解決現有長照服務體系提供慢性精神病患服務所面臨之問題,以增加現有長照服務體系對於此類個案服務之接受度及服務意願。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精神科醫師陳文瑩解釋,此計畫內容包含:提供慢性精神病患之個案管理、訓練長照服務員精神長照之相關識能、協助精神長照服務的專業評估規劃及轉介、輔導精神病人長期照顧據點辦理延緩失能之活動並發展多元化且社區型家屬照護課程與支持性團體。 臺北市精神長照中心自109年8月開辦迄今,中心收案個案管理超過70位、辦理醫療人員及長照服務員和精神長照相關課程、精神長照相關公共識能及家屬支持團體。中心也於109年輔導一精神病人長期照顧據點,提供認知促進、延緩失能、生活功能重建課程及安全看視,共計服務超過300人次,在照顧者部分亦辦理家屬照顧課程及家屬支持團體。 110年臺北市「精神病人長期照顧服務中心」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輔導下,將擴大結合臺北市大安區古莊社區發展協會及內湖區湖光基督教會兩據點,持續結合更多元化社區資源,並增加與照護專員、現行長照機構、社福機構合作,期待與現有精神照護網絡連結,發展慢性精神病患之整合資源地圖。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4.30
文/美醫誌綜合報導 摘要 預防婦女癌症要從日常生活做起,國民健康署呼籲民眾別忘了提醒周遭女性親友們,符合資格應定期接受乳房X光攝影及子宮頸抹片檢查。根據107年國民健康署癌症登記年報資料顯示,新診斷乳癌個案為14,217人,換言之約每37分鐘有1名婦女罹患乳癌,是婦女癌症發生率第一位,女性終其一生每12人就有1人可能罹患乳癌。 國民健康署補助45歲以上至未滿70歲婦女及40歲以上至未滿45歲具乳癌家族史(指祖母、外婆、母親、女兒、姊妹曾有人罹患乳癌)婦女每2年1次乳房X光攝影檢查,如婦女朋友有意受檢,請攜帶健保卡至通過本署資格審查之「乳房X光攝影醫療機構」接受檢查,或逕洽各地衛生局(所)或健康服務中心,以早期發現早期治療;透過乳房X光攝影檢查發現的乳癌,有超過8成的是早期個案。 婦女不接受篩檢因素為「不需要」、「不想痛」、「不重要」 根據「國民健康訪問調查(NHIS)」結果顯示,通常女性不願接受乳房X光攝影篩檢的原因,排名第一就是覺得身體健康沒有需要(47.9%),其次為太忙沒時間(26.0%)、覺得不舒服會痛(14.4%);有的甚至怕被檢查出有疾病,乾脆不做檢查,因此「不需要」、「不想痛」、「不重要」,是女性不願意做乳癌篩檢的三大關鍵因素。 50歲的吳小姐是一名忙碌的職業婦女,因為覺得自己健康,總是不願意接受乳房X光攝影檢查,直到去年逛街時,在社區設站篩檢服務的服務人員鼓勵下,吳小姐才接受生平第一次乳房X光攝影檢查;結果發現是1期乳癌。吳小姐起初無法接受,所幸在醫護團隊的持續關心,還有丈夫及小孩的支持下,她慢慢轉換心境,勇敢面對、積極接受治療,術後恢復相當良好,也因開始養成健康生活型態,氣色看起來比生病前好!國民健康署呼籲與其擔心害怕乳癌,不如積極正視健康,透過改變生活型態、定期篩檢、早期治療,才能有效維護乳房健康。 健康生活型態是預防乳癌的關鍵 乳癌的危險因子包含:初經早、停經晚、未曾生育、30歲後才生第1胎、未曾哺乳,以及具有乳癌家族史者、得過乳癌、卵巢癌或子宮內膜癌等;後天危險因子則包含:抽菸、飲酒、不健康飲食及缺乏運動等,而這些後天因素,比較可以透過健康的生活型態加以預防。美國癌症研究所(American Institute for Cancer Research, AICR)指出38%的乳癌是可以被預防的,因此,女性們除了注意自己是否有上述所提及的乳癌風險外,也要從年輕時養成健康的生活型態,從健康飲食及規律運動做起,並且適時釋放身心壓力。 定期檢查 國民健康署自民國99年起提供乳房X光攝影檢查服務,每年約篩檢86萬人,發現4,000多名癌症個案,其中早期癌症高達8成以上,鼓勵婦女朋友善用政府資源,符合資格者每兩年一次的檢查是保護自己最佳方式。 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乳癌並非不治之症 107年癌症登記資料顯示,乳癌的五年相對存活率為88%,且早期乳癌的五年存活率超過九成;因此透過篩檢早期發現陽性個案,再經由適當的後續追蹤與醫療專業處置,有助於提升乳癌存活率;如果檢查結果為陽性,也不要慌張,建議民眾可以到本署公告的76家「乳癌確認診斷醫療院所」及75家「乳癌確認診斷及治療醫院」進行複確診;萬一有病灶,應儘速尋求專業醫療團隊診斷與積極接受治療。至於乳癌治療後,還是有復發的可能,但是只要持續定期追蹤,並遵從專業建議,掌握自我身體狀況,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乳癌並非絕症!再加上健康的生活型態及適度紓解壓力,更是維持健康的不二法門。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1.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