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與臺北醫學大學精神科團隊跨院合作,利用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及全國死因資料庫進行大數據分析,共納入47,488名躁鬱症患者,並以世代追蹤及選擇自殺死亡者對照研究設計,比較躁鬱症患者與一般族群自殺者於自殺方式選擇上之差異,並依年齡層(小於30歲、30至49歲、50至64歲、65歲以上)分層進一步分析。相關研究成果已發表於國際知名期刊《Acta Psychiatrica Scandinavica》。
第一作者周孟樵醫師表示,本研究於2003年至2023年間共追蹤47,488名躁鬱症病患,其中1,452名死於自殺,最常見的自殺方式依序為上吊(28.0%)、燒炭及其他氣體中毒(20.9%)、跳樓(18.0%)及藥物過量(16.9%),溺水則占11.4%。與一般族群自殺者相比,躁鬱症患者較常選擇溺水及跳樓, 其比例顯著較高; 而選擇燒炭及其他氣體中毒及上吊的比例則比一般族群顯著較低。研究團隊並發現自殺方式存在明顯性別差異:女性選擇溺水及跳樓之比例皆高於男性,男性則以使用槍械比例較高,顯示性別亦為躁鬱症患者自殺方式選擇之重要影響因子,防治策略宜一併考量。
通訊作者郭千哲醫師表示,進一步依年齡分層分析發現,躁鬱症患者自殺方式呈現明顯的年齡效應:溺水在各年齡層中的比例皆一致偏高;跳樓則以中壯年及老年族群較為突出。此發現顯示,躁鬱症患者的自殺防治策略不應一概而論,而應依不同年齡層之風險特性,分別採取限制致命方式可近性、用水安全管理,以及制高點安全防護設施等針對性措施,才能真正發揮防治成效。
病人若察覺情緒、睡眠或衝動明顯惡化,應及早告訴家人及醫療團隊,不要獨自承受,也不要自行停藥。家人可以主動而平靜地詢問當事人是否出現自殺想法;以關懷的態度詢問不會提醒一個人去自殺,反而能讓危機有機會被覺察。
此研究為以全國性大數據資料,針對躁鬱症患者進行年齡分層自殺方式分析之研究,除深具學術價值外,亦能提供臨床照護、自殺防治政策擬定及資源分配之重要參考。研究團隊期盼藉由此研究成果,促使自殺防治策略更貼近不同年齡層躁鬱症患者之實際需求,共同守護病患的生命安全與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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