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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翁嘉妤 摘要 我們隨時都有可能需要醫師診治,日常生活中也脫離不了醫病,但在需要醫師的時候,你是否曾經想過,這些主治醫師的勞動權益,跟你的受醫權益也息息相關呢?台灣的醫療保健水準雖然受到世界肯定,但醫事人員的勞動環境卻相當苛刻,近年來隨著大大小小的陳情活動和抗爭宣導,醫事人員的勞權開始逐漸受到關注,但主治醫師至今卻仍然沒有勞動法規規範。透過本篇深入報導,一起來了解主治醫師目前面臨的困境,以及推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又該如何關心、支持這項議題,希望未來能夠盡早使主治醫師的勞動權完善地納入法規保障,讓我們的醫療環境更加健全、平衡。 主治醫師不受勞基法保障,任意資遣、鉅額違約金時有所聞? 在亞洲社會,醫師應該是人人稱羨的職業,但其實台灣的醫療勞動環境仍有許多需要改善之處,以往我們認為光鮮亮麗、收入高的主治醫師,其背後沒有勞權保障的辛酸,是一直以來難以解決的課題,卻也是必須處理的當務之急。 在台灣只要是受雇身份,就會受到勞基法的保障,在2019年9月後,住院醫師也已經納入勞基法規定,而臨床研究醫師也被衛福部保障,在醫院簽訂勞動契約約滿至少30天要通知是否續聘。然而負責各科門診及住院病患主治診療的主治醫師,卻仍然是勞權孤兒,在沒有勞基法的保護下,不僅沒有傷病給付,也有可能遭到資方任意資遣,被迫只能狼狽離職,缺乏基本的保障。 台灣美容醫學產業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蔡豐州醫師指出:「當你離職的時候,要簽一份叫做永不錄用,一個在醫院工作那麼多年(的醫師),他因為一年一聘、因為某些因素,他不需要開勞資相關的委員會,一些相關的權利都沒有受到保障,人家就可以直接叫你走路。」 在這樣的勞動條件下,主動權皆在院方,主治醫師可能會遇到院所惡意不續聘的情況,甚至無法領到應有的資遣費。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陳亮甫醫師表示:「醫師跟醫院之間這樣子簽署的契約,其實都是定期契約,也就是期滿自動失效,要開除,或者是說要跟受僱的醫師之間解除雇傭的關係,是不需要任何的成本的。」 在沒有勞基法的保障下,主治醫師面對勞動契約幾乎沒有選擇的權利,契約的掌控權也都在院所身上,主治醫師為了謀生,只能遵院方提出的契約時限、違約條款和各方面的條件,當中便可能產生不合理的勞動情況。 陳亮甫醫師說明:「醫師跟醫院之間其實很常會簽立一些契約,而這個契約是要求醫師必須要服務滿一定的時間,可是在這一定時間之內醫院可能人事改組、可能勞動條件有一些大大小小的一些變化,使得說他萌生想要離開,或是有更好的出路這樣的念頭,可是在這個時候卻面臨到醫院要求你必須要按照契約上面的時間走完,否則就要負擔相對高價的、甚至動輒數百萬的違約金的這樣子的狀況。」 勞基法內雇主與勞工所約定之勞動契約,可區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兩種。 陳亮甫醫師表示,以主治醫師的工作型態而言,可能較適合「不定期契約」, 不定期契約意即沒有終止期限,除非被裁員或自動離職,否則可以持續工作, 被迫離職時,可以視工作年資長短領到額度不等的資遣費, 只要符合退休條件,也可領取退休金。 無法生存就出來開業?醫坦言「現在不容易逃出去」 很多人對醫師的待遇感到憧憬,傳統觀念普遍認為醫師薪資高、社會地位也高,更有網友直言「醫生做到退休比比皆是」、「有幾個行業可以做到老的,醫生是其中一個」,但其實沒有勞基法保障的主治醫師,自然也沒有完善的退休制度和退休金,醫師必須要有個人的財務規劃,才能維持退休後一定程度的生活品質,在這樣的環境下,主治醫師們又該如何從中求生存呢? 蔡豐州醫師直言:「資深醫師有兩套邏輯,第一個,事已至此,大家就算了吧,就是告訴年輕世代,你就不要再想了;第二個,你如果夠強,為什麼怕人家競爭?你如果夠強,為什麼要推勞動基準法?人家把你解雇,你就去開一個診所啊,跟人家嗆聲,這種行為不是法治的體系跟民主社會要做的事情。」 陳亮甫醫師指出:「我覺得現在大家的心態就是說,我趁年輕我還可以值班,我還可以這樣子衝來衝去的時候,我多做一點事情,然後趕快把我收入累積起來,等到我生涯後期的時候,我就要離開大醫院,離開醫學中心,離開這些要值班的地方,到那個時候我去一些比較小型的醫療機構,我自己去開診所,我自己去開業,可能我的工作生活品質就可以提升。就住院醫師的時候累得像狗一樣,但是我期待就是等到我之後累積了一定的名聲跟技術的時候,然後我就出去自立門戶。」 撐不下去,就出去另闢蹊徑?滿街的開業診所,反映了市場競爭的飽和問題,而且,時不時還有個疫情來攪局。據統計2021年5~7月,因為國內疫情大爆發,當時至少有208家診所倒閉。2023年雖然已進入後疫情時代,但原先由公務預算支應的新冠確診者治療費用,轉由健保給付,病人又多至基層診所就醫,造成健保點數上升、點值下降,可能造成醫療院所陷入營運危機。 陳亮甫醫師進一步說明:「你現在怎麼跑,你跑不太出大型的醫療體系,就是小醫院也被大醫院併吞,也被它放進到它的大體系醫院,就算我去了診所,很多診所也都是聯合診所。那我自己想要去開一間小小的診所,那其實現在市場相對也飽和,這個就是一個為什麼法規的保障變比較重要的原因。」 蔡豐州醫師指出:「為什麼世界上會有勞基法這種東西,大家要去想這個源頭,基本上這些都是有原因的,整套邏輯,只有我們從來沒有想過要訂。」 無法生存就出來開業?醫坦言「現在不容易逃出去」 很多人對醫師的待遇感到憧憬,傳統觀念普遍認為醫師薪資高、社會地位也高,更有網友直言「醫生做到退休比比皆是」、「有幾個行業可以做到老的,醫生是其中一個」,但其實沒有勞基法保障的主治醫師,自然也沒有完善的退休制度和退休金,醫師必須要有個人的財務規劃,才能維持退休後一定程度的生活品質,在這樣的環境下,主治醫師們又該如何從中求生存呢? 蔡豐州醫師直言:「資深醫師有兩套邏輯,第一個,事已至此,大家就算了吧,就是告訴年輕世代,你就不要再想了;第二個,你如果夠強,為什麼怕人家競爭?你如果夠強,為什麼要推勞動基準法?人家把你解雇,你就去開一個診所啊,跟人家嗆聲,這種行為不是法治的體系跟民主社會要做的事情。」 陳亮甫醫師指出:「我覺得現在大家的心態就是說,我趁年輕我還可以值班,我還可以這樣子衝來衝去的時候,我多做一點事情,然後趕快把我收入累積起來,等到我生涯後期的時候,我就要離開大醫院,離開醫學中心,離開這些要值班的地方,到那個時候我去一些比較小型的醫療機構,我自己去開診所,我自己去開業,可能我的工作生活品質就可以提升。就住院醫師的時候累得像狗一樣,但是我期待就是等到我之後累積了一定的名聲跟技術的時候,然後我就出去自立門戶。」 撐不下去,就出去另闢蹊徑?滿街的開業診所,反映了市場競爭的飽和問題,而且,時不時還有個疫情來攪局。據統計2021年5~7月,因為國內疫情大爆發,當時至少有208家診所倒閉。2023年雖然已進入後疫情時代,但原先由公務預算支應的新冠確診者治療費用,轉由健保給付,病人又多至基層診所就醫,造成健保點數上升、點值下降,可能造成醫療院所陷入營運危機。 陳亮甫醫師進一步說明:「你現在怎麼跑,你跑不太出大型的醫療體系,就是小醫院也被大醫院併吞,也被它放進到它的大體系醫院,就算我去了診所,很多診所也都是聯合診所。那我自己想要去開一間小小的診所,那其實現在市場相對也飽和,這個就是一個為什麼法規的保障變比較重要的原因。」 蔡豐州醫師指出:「為什麼世界上會有勞基法這種東西,大家要去想這個源頭,基本上這些都是有原因的,整套邏輯,只有我們從來沒有想過要訂。」 主治醫師加入勞基法會遇到什麼困難?錢和時間怎麼算? 勞基法行之有年,已經擁有相當完善的體系和檢查機制,從住院醫師適用於勞基法的先例,主治醫師或許也可以研擬,該如何透過納入勞基法來改善勞動環境現況,但是雖然勞基法看似很完美,只要將主治醫師加入保障範圍,所有問題就能迎刃而解嗎?納入制度後會遇到的問題,可能不如想像中的那麼簡單。 蔡豐州醫師直指:「現在最主要的阻礙在勞基法,主要是資方(認為)所有的保障都是要由我來出錢,資方跟勞方有矛盾,資方一定會覺得說,如果納入了,醫師的工時怎麼計算?醫師為了救人,怎麼可以有什麼時間限制呢?但如果這樣講很多行業,照理說都不應該納入勞基法。」 陳亮甫醫師舉例:「如果說我這是一位外科醫師,他今天白天開了3台手術,有3個病人現在還在醫院裡面做休養跟照顧,他今天利用白天的上午4個小時的時間完成這3台手術,下午他看了1個門診,到下午5點的時候他離開醫院,下班之後如果說他前面的這些病人出了狀況,他可能還是得回到醫院裡面,可以說是只要他還有一個病人,他的下班時間就不存在,在這個狀況之下去限制工時,就會變得非常地困難。」 假設主治醫師若早上進行手術,下午看診後下班休息, 一旦早上開刀的患者有狀況,可能還是得回醫院待命, 導致醫師的工時沒有盡頭,只要還有醫療需求,就必須隨時回到密集的工作型態。 這就是現階段施行的困難點之一,要讓醫師適用勞基法規保障,由於主治醫師的職業屬性較為特殊,不同於下班後較不需要待命的住院醫師,主治醫師是經常需要隨時待命或候傳的,但目前勞基法中並沒有規定這樣的工作型態。因此該如何制定醫師的工時上限,就是一個相當困難的課題,特別是人力缺乏的醫院在交接的安排上也就更加不易,主治醫師隨時都有可能被叫回醫院,回到密集的工作型態,若要將這些時間歸類為加班,那加班成本就有可能變成一個巨大支出。 因此為了因應勞基法的適用,醫療體系也就需要補充更多的人力,但以目前現有的醫療資源而言,能夠增加的總額如果無法跟著擴大,也就會影響醫事人員的報酬。這種情況對於人員較少的偏鄉醫院而言,衝擊更是巨大,院所因為無法符合法規,可能就會影響經營的意願,不只讓醫師失去工作機會,也讓偏鄉的民眾失去就醫的權益。 除了工作時數以外,醫師的薪資也是一個困難點,陳亮甫醫師繼續說:「大家可能會預期一個醫師,他至少應該要月入個10萬、20萬,可是實際上在一個醫院裡面,可能是只有十分之一的比例是屬於固定的,另外十分之九的比例都是業績。」當醫師工時受到限制,報酬也就理所當然的減少了, 這也是讓部份醫師擔心的問題,一部份的醫師對納入勞基法保障也就有所疑慮,擔心改變帶來的影響。 陳亮甫醫師表示「目前許多院所和醫師的做法,是採低底薪高獎金, 或高抽成比例的工作條件約定,鼓勵醫師多增加業務量, 對醫師而言,多做事才能幫助醫院與增加薪資, 因此醫師反而擔心若有工時限制,就不能花更多時間在工作上。」 此外,因為主治醫師的薪資沒有固定比例,浮動較大,因此像是退休金,若用平均值來做計算,就會多了許多成本考量,可能會造成醫療院所的財務負擔,而當院所的經營受到影響,自然也就衝擊到醫師的生計問題。 顯然,勞基法是無法直接套用於主治醫師身上的,但主治醫師的職業類型雖然特殊,不代表就必須在過勞的環境下超時工作,醫師也是勞動者,理應有法律保障醫師的勞權。現階段政府的當務之急,應該要與相關單位溝通,研議出符合現況、讓勞資雙方都能接受的規則。 在加與不加之間,還有第三條路?先取得基本保障 主治醫師的勞動條件,其實是環環相扣的,從醫療資源到制度、體系,甚至到健保規範等,都會影響到醫師的勞動環境,要改善現有勞動條件,並非將主治醫師全部納入勞基法保障這麼簡單,若強硬實行,可能還會造成醫療資源分配上的衝擊,那麼還有沒有其他做法,可以讓主治醫師先擁有基本的勞動權益呢? 陳亮甫醫師指出:「有沒有可能我們今天先把我剛剛所提到的其他點,不管說是職災,或是最低服務年限、違約金、定期契約等等的,這一些相對地跟工時和勞動業務量比較沒有那麼直接相關的議題,可以把它拉出來,然後專門地放到一部法規裡面去做一個保障,先不要去談工時,或者說先避免去碰觸到敏感的醫療業務量的問題,但是我們先讓醫師跟醫療機構所簽出來的這一紙契約,先不要出現一些非常奇怪的條文,這其實我覺得是這一兩年我們在思考的一個第三條路。第一條就是維持現況,第二條就是我們直接納入勞基法,第三條路也許就是把勞基法裡面一些概念抽出來,專門放到另外一部法規裡面,試圖地去先保障一部份的權益。」 陳亮甫醫師坦言「由於勞基法在主治醫師的工時劃分上仍有很多疑義, 因此是否能夠不先談工時及業務量的問題,先追求讓勞動契約合理、有保障, 這是工會目前思考的第三條路。」 然而特別建立一個專章或特別條例,可能在挑選適合納入的條例時,使其他權益喪失,或是陷入不知道該由衛福部或勞動部管轄的處境,這也是該如何制定法規時,所需面臨的難題。 蔡豐州醫師表示:「主要精神是在傷病跟死亡,以及它任意資遣這件事情,因為我們有這個工作權,我們的工作權在沒有法案的保障之下,今天就是呼之即來,揮之即去,不管你今天採訪了勞基法或相關的法,上層結構永遠都是醫界最忽略的,所以我們在這裡呼籲大家,大家都應該更對自己的同行抱有更多的寬容跟照顧。」 蔡豐州醫師說道「沒有說勞基法是完美的,或是醫師法要推動的就是不完美, 而是說盡早通過一個大家可以認可 接受的條例,是來保障勞動權益的, 這就是我們今天最重要的,我們想要呼籲的精神。」 勇於捍衛自身勞權,在健全的環境下,進行守護健康的工作 創造一個讓主治醫師安心工作的環境,是需要更多人的關注與支持的,推動法律保障醫師勞權的路並不容易,但這條道路上最大的困難,是事不關己的冷漠和消極。 陳亮甫醫師說道:「我覺得我們真正要面對的最大的對手,是我們的冷漠,是我們的不討論,是我們抱著一種心態,就是這個問題應該我不會這麼倒楣碰上吧,或者是說,以後真的不幸的遇到了,我再來想辦法這樣子的心態,那我們的進度就會非常非常地緩慢,不管今天我們的終極目標是希望醫師回歸勞基法保障,或者說今天我們是希望另外訂定一部法律,例如說用醫療法或其他的這些法令來保障醫師的權益,我覺得冷漠都是我們最大的敵人。」 主治醫師若要納入勞基法,確實有許多因素需要考量,需要嚴肅審視,但若只有少數人去努力爭取權益,那改革便會難以推行,因此以實際行動表達訴求,或是給予相關團體支持,對改變醫療勞動環境才是正向、健康的發展。 參考資料: 1. 9成醫師不受勞基法保障 民團籲立院速修《醫療法》(Yahoo新聞) 2. 讓醫師變醫奴的定期聘僱契約(Dr.131醫生醫) 3. 工時超過20小時、扛生死協商...勞基法能解救住院醫師的過勞嗎?(今周刊) 4. 熱議題/診所難敵疫情倒閉潮 下波還有少子化(聯合新聞網) 5. 獨/醫療院所門診暴量健保點值低 衛福部補助方式出爐(聯合新聞網) 6. 臨床研究員(Fellow)與醫療機構訂定聘用契約注意事項條文說明(衛生福利部) 7. 醫師納入勞基法──給醫病的啟示(獨立評論) 8. 定期契約?不定期契約? 兩者差異及適用範圍?(中華民國勞資關係服務協會) 9. 住院醫師納勞基法只是開窄門 工會盼主治醫師獲保障(聯合新聞網) 諮詢醫師:陳亮甫醫師 學經歷: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 現職台北市醫學中心急診醫學科主治醫師 台大醫學系畢 諮詢醫師:蔡豐州醫師 現職: 台灣美容醫學產業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醫學博士教育部部定副教授 台北市生物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副理事長 台灣美容外科醫學會名譽理事長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秘書長 消基會/醫策會醫療委員 前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整形外科主任 延伸閱讀 影片|只要還有病人,我就無法下班!主治醫師沒有勞基法保障?逃不走的醫生怎麼辦? 影片|不錄了不錄了!醫生喝著喝著就哭了?對醫學系後輩喊話「活下去!」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3.11.15
文/美醫誌編輯部 報導 只要還有病人,我就無法下班!主治醫師沒有勞基法保障?逃不走的醫生怎麼辦? 以往我們可能會很羨慕「醫師」這個行業,但是你知道嗎?其實主治醫師是沒有納入勞基法保障的,醫師們的工時、聘僱、退休以及離職違約金等問題層出不窮,在沒有保障的環境下工作,會衍生什麼問題?有什麼辦法能夠改善呢?等等,這干我的事嗎?這件事或許現階段與你無關,但意外狀況每天都在發生,像是行車擦撞、工傷意外、事故傷害、疾病等等,你隨時都有可能需要醫師診治,我們的生活也脫離不了醫病。在這樣高需求量的情況下,主治醫師的權益卻沒有獲得保障,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主治醫師面臨的現況吧。 各節重點: 00:27 醫師不受勞基法保障? 01:24 沒有傷病給付、一年一聘任一資遣 02:28 不合理的離職違約金 03:14 退休制度缺乏保障 03:34 對法規保障心態消極? 05:21 納入勞基法可以改善?——①簽訂契約時的保障 06:06 納入勞基法可以改善?——②避免不合理的違約金 06:51 勞基法的優點? 07:54 推動勞基法的爭議:資方成本增加 07:54 推動勞基法的爭議:難定工時上限、加班標準 10:26 推動勞基法的爭議:醫師收入會受影響? 11:58 到底該怎麼保障主治醫師權益? 諮詢醫師:陳亮甫醫師 學經歷: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 現職台北市醫學中心急診醫學科主治醫師 台大醫學系畢 諮詢醫師:蔡豐州醫師 現職: 台灣美容醫學產業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醫學博士教育部部定副教授 台北市生物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副理事長 台灣美容外科醫學會名譽理事長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秘書長 消基會/醫策會醫療委員 前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整形外科主任 延伸閱讀 文章|看醫生時偷錄音做記錄?就醫偷錄影求自保?你可能已經違法了! 影片|想當醫生到底有多難?醫學系考試壓力超大?急救現場只是個礙事的路障?揭密醫師養成的血汗淚!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3.07.24
文/楊雅雲 圖/翁嘉妤 摘要 我們知道在未經他人同意下進行拍照、錄音或錄影,可能會犯法,但原來就診時,未經醫師同意而私自錄下醫療過程,竟也有違法疑慮?法律上如何認定偷錄音錄影的行為呢?哪些情況下的「偷錄音錄影」是可以當作證據的呢?美醫誌這次特別邀請劉羽芯律師來幫我們解惑,小心別讓自己觸法了! 偷偷來不講武德啊!「偷錄」的行為一定會違法嗎? 在現今人手一支手機的年代,許多人習慣隨手照相、錄影紀錄生活,但也導致民眾對於隱私的界定越來越模糊,劉羽芯律師表示,法律上關於偷錄音錄影行為罪責包含刑法妨害秘密罪、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侵權損害賠償。根據刑法妨害秘密罪第 315-1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劉羽芯律師指出偷錄音錄影在法律上是否視為為犯罪,需要區分談話的過程是在公開場所或非公開場所,在公開場所進行錄音(影)行為,因場合隱私期待低,通常無違法疑慮,但是在非公開場所的錄音(影),需區分自己是否為談話的一方,如果是談話者偷錄音錄影,並且無非法目的,則不構成妨害秘密罪。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非談話者進行偷錄他人談話的行為時,也可能會有妨害秘密的疑慮。 想要記錄醫囑、想要預防醫療糾紛…你的錄音原因? 就醫時為了詳細記錄醫囑,或為了避免醫療糾紛,常有患者或家屬偷偷錄下醫師講的話,但這些行為是否會有觸法疑慮?對此劉羽芯律師表示,應確認患者偷錄行為的目的是否為合法正當,雖然現今醫療相關的法律只針對醫師的醫療隱私進行規範,規範中明列「診療過程中,醫病任一方如需錄音或錄影,均應先徵得對方之同意」,但仍建議患者其家屬在開始錄音錄影前,可以先表明目的,並徵求醫師意願,再進行錄製,才能建立良好互信的醫病關係。例如若是不理解複雜的醫療術語,在向醫師說明後,醫師也可以放慢語速或做進一步解惑,讓療程更加順利進行。 偷錄不成,當心反犯法!如何合法取得證據? 我們經常看到許多影視作品會有不法取證的環節,在戲劇中往往因為效果而淡化了其證據的效力問題,但在現實中可能不是那麼一回事?劉羽芯律師指出幾點要注意: 1.當有偷錄音錄影行為時,應確保自己是談話方,不僅免除偷錄音妨害秘密罪的疑慮,且可作為法院證據使用。 2.偷錄音錄影行為目的應具有「正當合理」性,所謂的「正當合理」,是指非因個人利益而侵害他人權利。 (1)法院依據行為目的認定「偷錄音錄影」是否構成犯法,當行為目的具有正當合理性質,其偷錄音錄影行為不構成妨害秘密罪,但因界定困難,民眾多難以分辨。以抓姦行為為例,通常普遍觀念會認為抓姦者為保障自身權利,進行錄音、錄影等秘密蒐證行為,然而劉羽芯律師表示,以目前的實務見解,抓姦不屬於正當目的,不能因為個人想要維繫婚姻或請求損害賠償,而侵害配偶之隱私權,因此建議若有必要偷錄音錄影時,最好先與專業律師溝通諮詢,以免偷錄不成,反而先觸犯法律。 (2)證據是否合理正當,應由法院個案認定,不能一概而論。劉羽芯律師以一件較為特別的案例進行說明:一名患者就醫時發現醫師為無照醫療,所以偷偷進行錄音蒐證,以揭發醫師無照事實,法院審理時認定該名患者偷錄行為符合「公眾利益」,屬於合理正當目的,因此免除相關法律罪則,但此例畢竟並不多見,提醒民眾若遇到不法醫療行為,最好的管道還是通報警察或衛生局。 圖片來源:喆律法律事務所 不法取得的證據,在法院上是無效證據嗎? 偷錄音錄影行為具有違法疑慮,證據拿到法庭上可能被認定為不法取證,沒有證據能力之外,也可能被對方提告刑事責任,不過劉羽芯律師表示,不法取得的證據不會全面被認定為無效證據,這部份可區分為刑事案件及民事事件: ● 刑事案件:法院認定個案是為了保障自己在訴訟上的權利,允許在無強迫、脅迫等不法手段取得的相關證據作為事證。 ● 民事事件:屬於私人糾紛,法院需個案認定。 劉羽芯律師強調,是否能在訴訟上作為證據(具有證據能力),與是否違法是兩件事,可不能概括而論,即便不法取證在訴訟上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仍可能受到相關刑事罪責或構成民事侵權行為。總而言之偷錄音錄影的行為,畢竟還是在他人未經同意下「偷偷來」,可能有違法風險,在就醫時想要錄音錄影,最好先徵得醫師同意,若無法避免一定要錄音錄影,也應在事前諮詢專業律師,小心取證,避免觸法。 諮詢律師:劉羽芯律師 學經歷: 喆律法律事務所 受僱律師 傳律法律事務所 律師 國立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法律組 碩士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 學士 延伸閱讀 文章|手術室加裝監視攝影機,是安全還是隱憂? 影片|偷拍醫生講話可能有什麼罪責?看病時「偷錄音當證據」會犯法嗎?律師一圖表秒懂!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3.04.25
文/美醫誌編輯部 報導 偷拍醫生講話可能有什麼罪責?看病時「偷錄音當證據」會犯法嗎?律師一圖表秒懂! 醫病關係中的隱私問題,一直以來都備受關注,尤其是「偷錄音」這個行為造成的醫療糾紛,更是經常躍上新聞版面,造成不小的話題。究竟偷錄音到底合不合法?偷偷錄下來的檔案又能不能當成證據呢?美醫誌這次就要帶大家解惑,讓各位ME粉們都能夠有基本的法律認知,並且記得先向專業律師諮詢,不要貿然觸犯法律囉! 各節重點: 00:00 精彩片段 01:02 偷錄音犯法嗎? 04:20 可以為了避免醫療糾紛而錄音嗎? 05:24 偷錄不成會「反被告」? 06:47 律師的貼心小建議 諮詢律師:劉羽芯律師 學經歷: 喆律法律事務所 受僱律師 傳律法律事務所 律師 國立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法律組 碩士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 學士 延伸閱讀 文章|又見醫美無照行醫、枉顧病人安全!幫你做療程的是「真」醫師嗎? 影片|醫美糾紛保險賠不賠? 靠「OO險」挑診所不讓保單變廢紙!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2.10.24
文/郭佳語 圖/翁嘉妤 摘要 你有想過,替你做療程的醫師,真的有符合醫師資格嗎?先前桃園移民署才查緝到一位越南籍女性,藉由過往美容的經驗,於桃園開設醫美工作室,在沒有合格醫師資格的情況下,替患者進行醫美類的醫療行為。然而據言因提供較為便宜的價錢,仍吸引不少新住民或外籍人士……而這類的工作室仍有很多,卻因身在住商混合大樓中,查緝不易,民眾於療程前務必多一份注意! 一名越南籍女性,以移工身分申請入台後,於桃園開設違法醫美工作室,並於未取得醫師資格情況下,提供豐唇、雙眼皮、隆鼻等侵入式手術服務,甚至在臉書、抖音等社群平台直播手術過程宣傳,後遭查緝待補,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該位越南籍女性在沒有我國的醫師執照情況下,為預約前來的患者執行醫美療程,據稱由於療程費用相對低廉,許多移工即使知情,也會為了省錢整形而不特別檢舉,甚至會於臉書幫忙分享宣傳,若是手術失敗了,通常也會因本身是外籍人士,或不願惹麻煩而自認倒楣。 療程費用低於市場行情過多,要當心! 「為了省錢而選擇不合法或來路不明的診所」聽起來很荒唐,卻不是那麼罕見的情況。畢竟診所的營運,除了人事、租金、電費等支出外,許多療程也因為耗材的需求,或是否使用原廠提供的耗材與儀器,而使療程價格出現各種落差。 但所謂一分錢一分貨,若療程費用太過低廉,或許就該多一份警覺,想想這些成本是在哪裡被「省掉」了呢?例如本該一次性使用的耗材,卻被刻意地重複使用嗎?或是本該跟原廠購入的材料,卻被水貨替代了呢? 當然並非是所有低價療程背後都有「不安好心」這樣的意圖,也不是所有低價的療程,效果就會不如預期,然而在施作醫美療程前,對於提供太過低廉服務費用的診所或醫師,務必要特別確認其合法性,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無照醫師做手術,有什麼刑責? 如果沒有政府核可的醫師資格,就替患者做療程可是會吃上官司的!根據我國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但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一、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生或畢業生。二、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三、合於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四、臨時施行急救。) 而目前要在台灣取得醫師資格,得先經過醫師考試及格,方能請領醫師證書,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後,才算是確實合法的醫師,得以使用「醫師」名稱。 像這次新聞風波所述,未有我國醫師資格便實施醫療行為,便是違反醫師法,將移送地檢署持續偵辦。 我們要怎麼確認自己找的是合格醫師呢? 如前面所說,通過我國醫師資格考,取得醫師證書與合法醫師資格,方能執行醫療業務,因此看是否有醫師證書似乎是個好方法。當民眾前往診所或醫院,可以看看是否掛有醫師證書。不過也有不肖人士會將醫師執照租借他人使用,因此民眾就醫前,務必要多加注意。 另外一種方式是使用醫事查詢系統查找醫師姓名或診所名稱。 於醫事查詢系統中,透過「醫事人員查詢」可以確認該醫師是否有合格醫師資格、專科資格、證書類別等,亦可以藉由於「醫事機構查詢」中鍵入診所名稱,查詢開業狀態,是否合法設立等。 醫策會推「診所美容醫學品質認證」,為醫療安全再做把關 除了確認醫師資格外,民眾也可以透過醫策會推的診所美容醫學品質認證查看哪些診所申請並通過安全方面的檢核。 獲得此認證的診所,被認為是有能力提供患者安全且良好的就醫環境,如是否訂有火災或停電等緊急應變措施、病歷記載完整性、麻醉安全作業、藥品使用保存管理機制、突發危急病人的急救作業流程等查核項目……等。 ➦ 優質醫療機構在這裡!醫策會推品質認證,118團隊通過評定 https://memedia.com.tw/topic-984.html 術前停看聽,杜絕醫美亂象,為自己的安全把關 現在網路發達,許多資訊只要透過社群平台小小推播一下,就能觸及比以往還要多的人,也因此假消息與宣傳也傳遞得比以往還要快,即使看見有許多心得分享、看起來光鮮亮麗的診所,也務必要多一份心加以確認,例如診所是否合法設立,看診醫師是否有取得我國的醫師資格。 一次成功的療程需由許多專業人士共同參與,不僅需要仰賴醫師的專業經驗與診斷,若是需要全身麻醉的手術,更需仰賴麻醉醫師的判斷與監測,以守護術中患者的安全,而手術合約、手術同意書亦是讓患者更加了解自己將接受的手術與風險的方式。 美醫誌提醒大家,療程前要好好確認諸如這類的內容,千萬別貪便宜、貪快貪方便,就讓自己暴露於危險之下哦! 延伸閱讀 文章|手術室中的守護神!麻醉醫師的工作你知道嗎? 影片|醫美廣告滿天飛 如何選擇適合你的整形診所?4大要點看這裡!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2022.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