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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醫生時偷錄音做記錄?就醫偷錄影求自保?你可能已經違法了!

2023-04-25

文/楊雅雲 圖/翁嘉妤
 


看醫生時偷錄音做記錄?就醫偷錄影求自保?你可能已經違法了!
 
 摘要 
我們知道在未經他人同意下進行拍照、錄音或錄影,可能會犯法,但原來就診時,未經醫師同意而私自錄下醫療過程,竟也有違法疑慮?法律上如何認定偷錄音錄影的行為呢?哪些情況下的「偷錄音錄影」是可以當作證據的呢?美醫誌這次特別邀請劉羽芯律師來幫我們解惑,小心別讓自己觸法了!
 

 

偷偷來不講武德啊!「偷錄」的行為一定會違法嗎?

 

在現今人手一支手機的年代,許多人習慣隨手照相、錄影紀錄生活,但也導致民眾對於隱私的界定越來越模糊,劉羽芯律師表示,法律上關於偷錄音錄影行為罪責包含刑法妨害秘密罪、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侵權損害賠償。根據刑法妨害秘密罪第 315-1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劉羽芯律師指出偷錄音錄影在法律上是否視為為犯罪,需要區分談話的過程是在公開場所或非公開場所,在公開場所進行錄音(影)行為,因場合隱私期待低,通常無違法疑慮,但是在非公開場所的錄音(影),需區分自己是否為談話的一方,如果是談話者偷錄音錄影,並且無非法目的,則不構成妨害秘密罪。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非談話者進行偷錄他人談話的行為時,也可能會有妨害秘密的疑慮。
 

 

想要記錄醫囑、想要預防醫療糾紛…你的錄音原因?

 

就醫時為了詳細記錄醫囑,或為了避免醫療糾紛,常有患者或家屬偷偷錄下醫師講的話,但這些行為是否會有觸法疑慮?對此劉羽芯律師表示,應確認患者偷錄行為的目的是否為合法正當,雖然現今醫療相關的法律只針對醫師的醫療隱私進行規範,規範中明列「診療過程中,醫病任一方如需錄音或錄影,均應先徵得對方之同意」,但仍建議患者其家屬在開始錄音錄影前,可以先表明目的,並徵求醫師意願,再進行錄製,才能建立良好互信的醫病關係。例如若是不理解複雜的醫療術語,在向醫師說明後,醫師也可以放慢語速或做進一步解惑,讓療程更加順利進行。
 

 

偷錄不成,當心反犯法!如何合法取得證據?

 

我們經常看到許多影視作品會有不法取證的環節,在戲劇中往往因為效果而淡化了其證據的效力問題,但在現實中可能不是那麼一回事?劉羽芯律師指出幾點要注意:
 
1.當有偷錄音錄影行為時,應確保自己是談話方,不僅免除偷錄音妨害秘密罪的疑慮,且可作為法院證據使用。
 
2.偷錄音錄影行為目的應具有「正當合理」性,所謂的「正當合理」,是指非因個人利益而侵害他人權利。
 
(1)法院依據行為目的認定「偷錄音錄影」是否構成犯法,當行為目的具有正當合理性質,其偷錄音錄影行為不構成妨害秘密罪,但因界定困難,民眾多難以分辨。以抓姦行為為例,通常普遍觀念會認為抓姦者為保障自身權利,進行錄音、錄影等秘密蒐證行為,然而劉羽芯律師表示,以目前的實務見解,抓姦不屬於正當目的,不能因為個人想要維繫婚姻或請求損害賠償,而侵害配偶之隱私權,因此建議若有必要偷錄音錄影時,最好先與專業律師溝通諮詢,以免偷錄不成,反而先觸犯法律。
 
(2)證據是否合理正當,應由法院個案認定,不能一概而論。劉羽芯律師以一件較為特別的案例進行說明:一名患者就醫時發現醫師為無照醫療,所以偷偷進行錄音蒐證,以揭發醫師無照事實,法院審理時認定該名患者偷錄行為符合「公眾利益」,屬於合理正當目的,因此免除相關法律罪則,但此例畢竟並不多見,提醒民眾若遇到不法醫療行為,最好的管道還是通報警察或衛生局。
 

 

錄音錄影是否合法
圖片來源:喆律法律事務所
 

 

不法取得的證據,在法院上是無效證據嗎?

 

偷錄音錄影行為具有違法疑慮,證據拿到法庭上可能被認定為不法取證,沒有證據能力之外,也可能被對方提告刑事責任,不過劉羽芯律師表示,不法取得的證據不會全面被認定為無效證據,這部份可區分為刑事案件及民事事件:
 
● 刑事案件:法院認定個案是為了保障自己在訴訟上的權利,允許在無強迫、脅迫等不法手段取得的相關證據作為事證。
 
● 民事事件:屬於私人糾紛,法院需個案認定。
 
劉羽芯律師強調,是否能在訴訟上作為證據(具有證據能力),與是否違法是兩件事,可不能概括而論,即便不法取證在訴訟上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仍可能受到相關刑事罪責或構成民事侵權行為。總而言之偷錄音錄影的行為,畢竟還是在他人未經同意下「偷偷來」,可能有違法風險,在就醫時想要錄音錄影,最好先徵得醫師同意,若無法避免一定要錄音錄影,也應在事前諮詢專業律師,小心取證,避免觸法。

 

 
  
學經歷:
喆律法律事務所 受僱律師
傳律法律事務所 律師
國立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法律組 碩士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 學士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任何手術或療程均有其風險,實際仍須由醫師當面與您進行評估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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