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覺失調症」不是罪犯的溫床!精神疾病不是罪,歧視與孤立才是社會變態的導火線
文/楊雅雲 圖/傅暄閔
摘要
社會大眾對「思覺失調症」缺乏認識,常造成誤解或恐慌,導致對待病友不友善或污名化的情形。引領話題的影視作品《我們與惡的距離》,結合隨機殺人的社會題材,探討思覺失調症的犯人、家人、被害人與司法、媒體及社會產生的連鎖效應,喚醒大眾對於精神疾病與社會問題的重視。媒體普遍將「思覺失調症」罪犯與逃過死刑劃上等號,你知道這樣錯誤的連結,可能會導致精神病友邊緣化,造成犯罪率提升嗎?美醫誌帶你認識背負污名的思覺失調症,將恐懼的心態轉化為關懷的動力。
什麼是「思覺失調症」呢?
思覺失調症是一種慢性的精神疾病,透過精神醫學的診斷準則,症狀包含妄想、幻聽、體感異常、思考邏輯混亂或行為紊亂等,患者多伴隨負性症狀,常見有思考遲滯、缺乏自我照顧能力或行為動作退縮的情形。
別把「思覺失調症」當兒戲,裝瘋賣傻也絶非真實
社會上會認為思覺失調症的罪犯能輕易逃過死刑,多是存有精神病是能輕易偽裝的思想。精神科醫師陳柏豪表示,真正的思覺失調症患者的外在顯現條件是有嚴格要求的,需符合科學數據的項目準則:病症持續時間、符合好發年齡、非單一項目症狀表現等,當患者自稱有幻聽症狀時,精神科醫師會藉由觀察患者的相對應行為加以判斷。思覺失調症患者沒有能力做到避開自己不利的事情,只選擇自己有利的事情,在法庭上患者會由於思緒混亂,難以展現有條理的表達,所以,要偽裝成思覺失調症是困難的。諮商心理師林佳瑾以臨床經驗說明,真正的思覺失調症患者,醫師能從患者的反應,辨識出患者認為的失調感受,對於患者本身是真實不虛的。
只要有精神病就能免刑?「辨識力」及「控制力」才是影響司法的關鍵力
刑法第十九條的第一項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律師林清堯指出,法律上雖然有相關的減刑條文,但「非針對只要有精神疾病即能獲得減刑」,一般人認為有精神病即能減刑,這是錯誤的觀念。
法律判決會著重在「辨識力」及「控制力」,「辨識力」是指行為人不知道自己做的行為是違法的能力;「控制力」是指行為人是否有控制自己不去做某件事的能力。精神疾病的患者通常缺乏辨識力及控制力,但不代表精神疾病就能受到減刑或是免刑。司法判斷的關鍵是「事發當時」行為人是否同時具備辨識力及控制力二種能力,進行評估判斷。所以,即使曾經有就診紀錄的患者,在犯罪當下處於清醒的狀態,就無法獲得減刑或免刑的裁決。
精神鑑定是提供精神病患者司法判決的重要參考
精神醫學中的司法精神鑑定,通常由被鑑定人提出申請,由法官或檢察官判定是否需要執行精神鑑定,藉由專業的醫療院所及專家評估被鑑定人是否具有辨識能力受損,或控制能力受損等問題,提供司法裁決的參考。陳柏豪醫師表示,進行精神鑑定時,常見的手法為「三明治法」,精神科醫師會檢視犯罪者過往的病史,考量案發後的精神狀況綜合評估,回溯到犯罪者最接近案發當時的精神狀況。
進行精神鑑定評估時,精神科醫師除了與個案訪談,也會與家屬或親友訪談。精神疾病的患者通常會影響認知功能,藉由諮商心理師採取「心理衡鑑」方式,進行「認知」評估測驗,獲得客觀性的判斷。再者,也會透過社工師從各個不同資源收集資訊,努力描繪出犯案當時患者的完整樣貌,綜合提出專業且客觀的精神鑑定報告。
曾有精神病史的患者,一定能得獲得減刑嗎?
一般曾有精神就醫紀錄的罪犯,會讓法官感到可能具有精神障礙的疑慮,以請求專業醫師進行司法鑑定協助。但如果犯人未曾有就醫紀錄,是難以說服法官申請精神鑑定的。林清堯律師表示,司法鑑定程序並無規定需由幾位精神科醫師的精神鑑定報告,在重大案件或是具有爭議性的案件,也會發生二次以上精神鑑定的情況,以達到客觀及公正性。
所有的精神病患者的精神狀況雖然會有起伏,但必定具有連續性,所以曾經罹患精神病的患者,即使一時表現平和,不一定就會獲得減刑或免刑,精神科醫師會考量目前患者的精神狀況綜合評估。
不真實的高犯罪率,別再污名化思覺失調症!
近年來國內外的犯罪事件統計分析顯示,思覺失調症患者犯下殺人罪的比例與一般殺人罪犯相同。需特別注意的是,未接受治療的思覺失調症患者,由於不被社會理解,或因憤怒或是旁人異樣的眼光,使用了毒品、違禁藥物或過度飲酒,又難以得到社會足夠的支持時,會產生較高的暴力性。這群不被社會接受的思覺失調症患者,嚴重缺乏現實感,可能導致犯罪率提升。因此,罹患思覺失調症單一變項的患者,並不會增加殺人犯罪的機率。在司法實例上也體現了相同的成果,社會邊緣族群發生的犯罪率相對更高。
諮商心理師林佳瑾指出,人都可能會犯罪,然而社會上的犯人側寫多被冠上思覺失調症,這種錯誤的呈現方式,讓病友承受污名化的痛苦及壓迫,若又缺乏藥物治療或社會協助,更容易將病友逼向封閉角落。呼籲大眾認識思覺失調症,關心身旁患有精神疾病的親友,不要讓錯誤的觀念,造成隔閡與對立,多一份理解,就能多一份和諧。
學經歷:
離岸風電產業外聘HRD顧問
讓狂人飛教育教育科技產品RD
主導開發AI人才分析各項度與生成學習計畫系統
光學儀器產業HRD
耕心療癒心理診所心理講師
希望心靈診所心理講師
現職:
耕心療癒診所 醫師
學經歷:
台灣精神專科醫師
高雄長庚精神科總醫師
高雄長庚精神科住院醫師
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系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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