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院長於去年遭人檢舉,將使用過後的醫療廢棄物丟棄至台北捷運忠孝復興站的垃圾桶中,連續近4個月讓民眾不堪其擾。站務人員接獲反映後,由站長通報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再函轉環保局並派員到場查核,調查後認定紙箱內裝的是感染性廢棄混合物,且因紙箱內的請款明細追查到吳姓院長,因此被檢方起訴。
台北地院今年2月23日宣判,審酌吳男違法棄置廢棄物的種類、數量,並考量吳男犯案後坦承犯行,規定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另外併科罰金5萬元,得易服勞役50天,全案可上訴。
過期藥品該怎麼丟?可別隨便扔垃圾桶
亂丟針頭可能讓清潔人員不小心受傷或引發感染,其實醫療院所使用過的注射針頭、注射筒及軟管等耗材,都屬「感染性廢棄混和物」,應存放在紅色的專用袋內,並交由合格的廠商負責清運,以設有冷藏設施的廂型車載運,送到專業處理廠後以熱處理法(焚化、熱解、熔融、熔煉)或以滅菌法處理,不會進到大型垃圾焚化廠處理。(除一般事業廢棄物外)
除了醫療院所的耗材外,民眾一般丟棄過期藥品也要留意,特殊性藥品可不能隨手亂丟,例如抗生素類的藥品若處理不當,可能會對環境造成污染,荷爾蒙類的藥品任意丟棄會影響環境生態,因此需帶回藥局或醫院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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